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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證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間接全資子公司根據中期票據計劃進行發行并由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時間:2023-08-06 19:25:23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簡稱:華泰證券     證券代碼:601688   編號:臨2023-070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間接全資子公司根據中期


【資料圖】

    票據計劃進行發行并由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華泰國際財務有限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本次擔保金額

      為6,500萬美元。若本次擔保實施后,華泰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為上述被擔保人提供擔保余額為14.70億美元(含本次擔保)。?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   特別風險提示:被擔保方華泰國際財務有限公司的資產負債率

      超過70%,請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境外全

資子公司華泰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國際”)的附屬

公司華泰國際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國際財務”)于2020年

票據計劃(以下簡稱“中票計劃”),此中票計劃由華泰國際提供擔保

(以下簡稱“本次擔保”)。2023年8月4日,華泰國際財務在上述中票

計劃下發行三筆中期票據,發行金額分別為1,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

和4,000萬美元,按2023年7月31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1美元=7.1305元

人民幣),擔保金額為人民幣4.63億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及其財務狀況概述

展任何業務活動,也未進行任何投資,本次擔保發生前處于正常存續狀

態,無任何正在進行的投資。現任董事為王磊先生。

  (二)被擔保人與公司的關系

  被擔保人為公司的境外全資子公司華泰國際的附屬公司,公司通過

華泰國際間接持有被擔保人100%的股權。

  (三)被擔保人不存在涉及對外擔保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屬

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根據華泰國際財務與華泰國際、花旗國際有限公司(作為受托人)

于2022年11月4日簽署的《信托契據》,華泰國際作為擔保人就華泰國

際財務在此中票計劃下發行的中期票據,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銷的保證

擔保。2023年8月4日,華泰國際財務在該中票計劃下發行三筆中期票據,

發行金額分別為1,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和4,000萬美元,由華泰國

際提供擔保。

  截至本次發行前,華泰國際作為擔保人,已為發行人本次中票計劃

項下的存續票據之償付義務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銷的保證擔保。本次發

行后,擔保余額為14.70億美元(含本次擔保)。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發行三筆中期票據,發行金額分別為1,500萬美元、1,000萬美

元和4,000萬美元,主要為配合業務發展及補充日常營運資金需要。被

擔保人華泰國際財務是公司的境外全資子公司華泰國際的附屬公司。華

泰國際財務的資產負債率超過70%,但公司通過華泰國際對其持有100%

控股權,能夠及時掌握其償債能力,擔保風險可控,該項擔保不會損害

公司及股東利益。

  五、擔保事項的內部決策程序及董事會意見

  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2021年2

月8日召開的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境內外

債務融資工具一般性授權的議案》。根據該議案,由公司董事長、首席

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共同或分別決策發行境外外幣債券,并全權辦理發

行相關的全部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發行主體及發行方式、債務融資工具

品種、發行規模、發行期限等,并根據融資工具的特點及發行需要,公

司或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可為境外全資附屬公司(包括資產負債率超過70%

的發行主體)發行境外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擔保,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

相應利息及其他費用,擔保方式包括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等

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的擔保方式。

  近日,華泰國際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擔保中期票據計劃

項下發行票據的議案》,同意對華泰國際財務在中票計劃下發行的中期

票據提供擔保。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擔保總額為人民幣375.13億元,

全部為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人民幣

及16.36%。

   上述擔保總額包含已批準的擔保總額內尚未使用額度與擔保實際發生

余額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擔保債務逾期的情況,公司也不存在

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況。

   特此公告。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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