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新聞 > 國內 > 正文

上海發布違法失信典型案例 對部分涉案當事人實施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相關工作

時間:2023-02-15 14:05:39    來源:中國質量報    


(資料圖)

上海發布違法失信典型案例

對部分涉案當事人實施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相關工作

本報訊 (記者 霍一夫)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始終把保障食品安全作為重要民生實事,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對于制售不安全食品行為依法嚴懲、以儆效尤。為突出違法懲戒和震懾警示作用,日前,該局發布兩起嚴重違法失信典型案例。

經查,2021年12月2日,上海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收到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郭某某、汪某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的刑事判決書。郭某某自2021年1月起,在微信上銷售明知摻有西布曲明等違禁成分的食品,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汪某某自2021年2月起,在微信上銷售明知摻有西布曲明等違禁成分的食品,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針對郭某某尚在服刑,汪某某已刑滿釋放回外地老家等情況,經與公安部門溝通協調,2021年12月20日,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對郭、汪兩名當事人實施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職業禁入。郭、汪兩名當事人銷售明知摻有西布曲明等違禁成分的食品,受到媒體曝光,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限制其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將有力震懾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另外,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收到的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生效的刑事判決書,根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等規定,將郭、汪二位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未經許可實施腌臘肉生產的上海金瑞食品有限公司,被上海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2021年11月25日,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對上海金瑞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其住所內未經許可生產銷售咸豬腿肉。經查,當事人已銷售的產品貨值金額約3萬元,未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進貨憑證和相關銷售憑證。同時,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對現場查獲的咸豬腿肉委托第三方檢驗檢疫機構進行的抽樣檢測,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構成了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2022年3月8日,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對其作出警告、沒收咸豬腿肉2498.7千克、沒收日曬鹽(腌制)40包、罰款62.662萬元的行政決定。

當事人無證生產腌臘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性質惡劣、社會危害較大,其違法行為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情節嚴重,市場監管部門決定對當事人進行從重處罰。虹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等規定,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中國質量報》

標簽: 市場監管 終身不得 有害食品罪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現代青年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

熱文推薦

焦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