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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看熱訊:川儀股份: 川儀股份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時間:2022-12-19 21:16:03    來源:證券之星    

         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二十四次會議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根據《上市

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

試行辦法》

    (以下簡稱“《試行辦法》”

                )、《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

激勵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公司

獨立董事,我們就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

   《關于調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

數量的議案》

  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人數及授

予數量的調整,符合《公司法》

             《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

性文件以及《川儀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

                                 (以

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本次調整內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調整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

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進行調整。

  二、

   《關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議案》

                    《指引》等法律、法規禁止實

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本激勵計劃及其摘要中確定的激勵對象中的人

員,均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

                《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

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本次

確定的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試行辦法》

                     《指引》規定的禁止獲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為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計劃或安排。

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 2022 年 12 月 19 日,該授予日的確定符合《管

理辦法》《試行辦法》《指引》及本激勵計劃中關于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骨干員工對實現公

司持續、健康發展的責任感、使命感,從而提升公司業績,不會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關規定回避表決,相關議案均由

非關聯董事審議。

  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19 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 559 名激勵對象

授予 391.25 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 10.66 元/股。

              獨立董事:柴毅、王定祥、胡永平、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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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川儀股份 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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