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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中秋清廉過節 8件事情千萬別做!

時間:2017-09-25 19:48:48    來源:工人日報    

4、收受禮品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第一條規定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準則》規定不準有下列行為:

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5、公款宴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六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6、大操大辦婚喪喜宴

在中央紀委網站歷次通報的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大操大辦"婚喪嫁娶"案發率"和受處分人數長期穩居前列。

如何判斷"紅白事"是否屬于"大操大辦"?

據中紀委網站刊文介紹,有專家對判定"紅白事"是否屬"大操大辦"給出六條基本判定標準:

一看操辦"紅白事"是否使用公款;

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車等;

三看是否使用公產,如免費使用禮堂等;

四看來賓中有無管理和服務對象,是否收其禮金禮品,特別是有無借機斂財;

五看來賓中有無使用公物;

六看是否影響他人休息、破壞環境等。

7、違規參加同學會、校友會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中央紀委法規室解答說,正確理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需把握三點:

一、該條規定的主體僅是“黨員領導干部”,體現了對黨員領導干部的高要求。

二、該條所稱的“有關規定”是指2002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總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即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行為構成違紀的前提是違反該規定。

三、該條所稱的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是指未經登記注冊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8、亂發津補貼

根據中央紀委印發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

(一)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的;

(二)超過規定標準、范圍發放津貼補貼的;

(三)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的;

(四)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并發放補貼后,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的;

(五)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的;

(六)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于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等規定,擅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七)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八)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的;

(九)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的;

(十一)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二)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

節日期間是“四風”問題易發多發期。黨員干部應始終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牢記紀律紅線不可逾越、規矩底線不可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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