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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中秋清廉過節 8件事情千萬別做!

時間:2017-09-25 19:48:48    來源:工人日報    

雙節將至,多地紛紛發布相關通知,確保國慶中秋清廉過節。假日期間,哪些事情黨員干部不能做?哪些過節“紅線”不能碰?快來看看!

多地下發通知 確保清廉過節

日前,天津市紀委、市監察局發出《關于重申“七嚴禁七不準”確保國慶中秋清廉過節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重申紀律紅線,堅決做到“七嚴禁七不準”。包括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嚴禁私車公養,嚴禁公款旅游等。緊盯“四風”新動向、新表現,用狠勁、出實招,讓“四風”問題無藏身之處。

海南省紀委近日下發《關于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確保中秋國慶風清氣正的通知》,重申節日期間“八個嚴禁”,包括嚴禁領導干部收受月餅等節禮、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補貼、獎金和實物等。對節日期間不收手、不知止的頂風違紀行為,以及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決從嚴從快處理。

此外,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緊盯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嚴防作風方面“節日病”反彈回潮,四川省紀委官方網站近日通報了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假日里,這8件事千萬別做!

假期期間,黨員干部尤其需要注意“四風”問題,嚴格遵守相關紀律規定。紀律底線不能松,過節不可過線。工人君提醒,假日里,這8件事可千萬別做!

1、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黨員干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廣州市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搶發微信紅包同樣適用于此規定。黨員干部能否搶發紅包取決于兩點:一是區分場合,看是否在工作時間;二是區分金額,看是否明顯超出禮尚往來標準。

多地明確禁止違規收受微信紅包

今年以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出臺新規為黨員干部在微信上的行為劃了紅線。

天津市委組織部出臺相關規定,嚴禁機關黨員干部利用微信接受或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微信紅包或電子禮券。

浙江省委辦公廳也發布“黨員干部微信微博行為十條戒律”,其中包括“不違規收受微信紅包”等。

2、公車私用

自中央“八項規定”推行以來,各地積極貫徹落實,出現了不少新舉措、新風尚。“公車私用”的數量明顯減少。但是,公車私用并沒有完全消除,而是變起了“戲法”,變得更隱蔽更難發現。

當前,公車私用“變戲法”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租用車輛私用。

二是公家報銷私車費用。

三是使用活動牌照。

四是使用其管理的下屬單位沒有更換公車專用牌照的公車。

公車私用一經查處,造成嚴重后果或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3、公款旅游

盡管中央對公款旅游明令禁止,可一些部門和干部仍玩起“變裝”把戲。去年3月,湖北省紀委法規室解讀“公款旅游”,并明確四種表現形式,強調嚴厲整治“景區的腐敗”。

據介紹,當前公款旅游主要有四種表現形式:

1.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

2.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旅游;

3.公款出國(境)旅游,或未經批準私自從旅行社公款出國(境)旅游;

4.其他違規公款旅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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