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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順新材: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汕頭萬順新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時間:2022-12-28 19:11:06    來源:證券之星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汕頭萬順新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作為汕頭萬順新材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順新材”、

                “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fā)行上市保薦業(yè)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

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進行了核查,具體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汕頭萬順新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證監(jiān)許可[2022]2379 號),公司向特定投資者發(fā)

行人民幣普通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實際已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

總額人民幣 1,592,599,993.60 元,發(fā)行費用 32,463,506.21 元,公司實際募集資金

凈額為人民幣 1,560,136,487.39 元。以上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由大信會計師事

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了大信驗字[2022]第 5-00021 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募集說明書》

                               (注冊稿),公

司本次發(fā)行的募集資金扣除發(fā)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如下項目:

                                項目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額

序號             項目名稱

                                 (萬元)              (萬元)

              合計                    247,502.00       156,013.65

  注: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56,013.65 萬元,因此上表根據募集資金凈額相應

進行調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為 1,562,933,193.72 元。

     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正在有序進行中,項目建設的階段性使募集資金

在一定時間內出現部分暫時閑置。

  三、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

使用的情況下,公司及安徽中基電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中基”)

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產品,以

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

  (二)投資額度

  公司及安徽中基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90,000 萬元進行現

金管理,在該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存使用。

  (三)投資品種

  為控制風險,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產品,且該等投資產品不得

用于質押。

  (四)投資期限

  單個投資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

  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

效,上述額度可以滾存使用。

  (五)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于公司及安徽中基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

  (六)決策程序

  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額度屬于公司董事會權限范圍,須經

董事會、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由公司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分別發(fā)表獨立意見、核查

意見后實施。

  (七)實施方式

  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有關

法律文件。

  四、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審議程序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獨立董事發(fā)表了明確的同意

意見。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審議

通過,獨立董事發(fā)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等相關規(guī)定,不

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

益的情況。

  民生證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汕頭萬順新材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扶林:         高強: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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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現金管理 募集資金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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