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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建重工: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國鐵建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時間:2023-07-28 17:16:24    來源:證券之星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中國鐵建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資料圖】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或“保薦機構”)作為中國鐵

建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建重工”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

科創板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

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

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

關規定,就鐵建重工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了核查,具體

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中國鐵建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1713 號同意注冊,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

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的數量為:1,285,180,000 股(超額配售選擇權行使之前);

  在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之后,公司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為 147,795.70 萬股,發行價格

為 2.87 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 424,173.66 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

之前發行新股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驗資報告》

(德師報(驗)字(21)第 00277 號);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因

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新股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

了《驗資報告》

      (信會師報字[2021]第 ZG214356 號)。經審驗,前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到

位。

  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相關情況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

金項目建設和使用、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增加公司的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

回報。

  (二)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擬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

流動性好、保本型的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協定性存款、結構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額存單、通知存款等),且該等現金管理產品不得用于質押,不用于以證

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三)決議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四)投資額度及期限

  公司計劃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5 億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將歸還至募

集資金專戶。

  公司根據募集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公司經營情況,將閑置部分分筆按不同期限投資上

述現金管理產品,最長期限不超過 1 年。

  (五)實施方式

  授權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士在投資額度范圍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

合同文件,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財務部按照上述要求實施和辦理相關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

披露義務,不會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七)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優先用于補足募投項目

投資金額不足部分,并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

金監管措施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本次計劃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

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和募

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運轉,亦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

  同時,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適時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有利于

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四、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盡管公司選擇低風險投資品種的現金管理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

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

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現金管理產品購買的審批和

執行程序,有效開展和規范運行現金管理產品購買事宜,確保資金安全。

  針對可能產生的風險,公司擬采取的具體措施如下:

于明確現金管理金額、期間、選擇現金管理產品品種、簽署合同及協議等。具體事項由

公司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現金管理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

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必須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盈虧情況等,督促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的預計各項投資可

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

機構進行審計。

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

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業務。

  五、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

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

監事會對該議案發表了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主營業務正

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充分利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選擇安全性

高、流動性好、保本型的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5 億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

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高閑置資金使

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不存在損害公司及

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因此,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5 億元(含本數)的暫時閑置募集資

金進行現金管理。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計劃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公司履行

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

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

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要求。公司本次計劃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

項,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可以提高閑

置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損害股東

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對鐵建重工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無異

議。

(本頁無正文,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國鐵建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保薦代表人:

          郭允                        樊婧然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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