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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審第3日:劉鑫將隔離作證 控辯雙方7大分歧

時間:2017-12-13 10:54:31    來源:北京時間    

今日庭審關注>>

劉鑫今日出庭作證

中國留學生江歌日本被殺案在12月13日進入庭審第三天。因陳世峰的證人未能按時出庭,上午的庭審只進行了20多分鐘就結束了。陳的律師提出30項辯護理據,其中包括:江歌寓所附近有5家刀具店,鄰近的新宿也有3家。辯護方還是想強調,刀具是劉鑫遞給江歌的,不是陳世峰的。

劉鑫將于日本當地時間下午13點15分出庭,接受檢方、辯護方和法官的問話,但是會在隔離的房間內,不會直接面對其他證人和受害者家屬,也不會直面旁聽人員公開露面。據微博上一位自稱劉鑫律師的人表示,劉鑫的精神不是很穩定,有抑郁癥的征兆,所以才采用這樣的方式。

關注點1:劉鑫鎖門了嗎?

據陳世峰的律師說,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

檢方公布了警方當天接到的報警電話錄音,錄音中,能聽見清晰的門鈴聲一直在響,同時伴隨著悲鳴聲。為了避免引起不適,檢方還對悲鳴聲進行了特殊處理。

打報警電話的劉鑫顯然非常慌張、害怕,斷斷續續地說除了江歌的地址,和“我害怕、快點來”。錄音中,警方問劉鑫:“你鎖門了嗎?”劉鑫在電話中用日文回答:“是的。”

這與劉鑫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表述顯然是矛盾的。劉鑫曾說自己并未鎖門,并且不知道屋外所發生的事情。

關注點2:刺死江歌的那把刀,是劉鑫遞的嗎?

被告陳世峰在法庭上否認部分罪行,認為自己是殺人未遂罪,并陳述兇器的水果刀是劉鑫從房間里拿出來遞給江歌的,并且迅速關上了房門。

至于刺死江歌的那把刀,究竟是陳世峰隨身攜帶,還是劉鑫遞給江歌的,控辯雙方各執一詞。

劉鑫出庭作證,將是本案關鍵。

12日庭審要點回顧>>

江歌媽媽江秋蓮出現在庭審現場,捧著江歌的照片。江歌媽媽向法官宣誓時,陳世峰直視江母三十秒。

陳世峰出庭,仍然面無表情

1、 江母稱江歌表示不想和劉鑫一起住

江媽描述稱:當天下午陳世峰來到江歌家門外,劉鑫讓江歌回來把陳世峰趕走,江歌趕回家并讓陳世峰離開,陳世峰說“你憑什么管我”,江歌說:“這是我家,我當然要管了。”

江歌在與江媽聊天時曾表示有點不想跟劉鑫一起住了。因為劉鑫不買家用消耗品,不做飯、不打掃衛生也不丟垃圾。

2、 劉鑫和陳世峰的關系

根據劉鑫的供述做的調查,劉鑫認識陳世峰是在學校,覺得陳世峰的課堂發言很有想法,于是被他吸引,2014年開始交往。

2016年8月,劉鑫跟陳世峰吵架。因為劉鑫要睡覺,但陳世峰還不想睡覺(因為他想要發生關系),但劉鑫拒絕了,陳世峰就推了她一把,叫她出去。于是劉鑫就在外面朋友家住了一晚。劉鑫把自己跟陳世峰的事情多少有向江歌分享,江歌有勸她不要再跟陳聯系。

2016年10月份,劉鑫拒絕與陳世峰復合,陳世峰拿劉鑫內衣照片威脅。

11月2號案發當天下午14:50,劉鑫單獨在家,門鈴被按了兩次,劉鑫用微信聯系江歌,江歌說不要開門。隨后江歌回來了,劉鑫聽到江歌在門口說:你為什么在這,這里是我家。劉鑫覺得是陳世峰來了,江歌家的住址暴露了。

陳世峰曾在臨近中秋時試圖給劉鑫送月餅,劉鑫不要。劉鑫向檢方陳述時懷疑是在這次事件中,陳世峰知道了江歌和劉鑫的住處。

劉鑫曾讓打工店的林某假扮自己男友,以便拒絕陳世峰希望復合的請求。

陳世峰在事發當天下午給劉鑫發微信,稱“我失去你,感到很難過,你總是讓我做很艱難的選擇”。劉鑫回應稱:你放了我吧,你都威脅我了,我不可能和你復合。

大東文化大學,劉鑫和陳世峰就讀的學校

3、 兇器來源:陳世峰否認刀是自己帶來的

檢方關于兇器呈上證據:

江歌身上沒有水果刀(兇器)的刀鞘部分。案發當天上午10點多,陳世峰借過學校一個房間的鑰匙,檢方稱行兇所用的刀此前放在這個房間的茶柜里。陳世峰所在研究室的導師稱:自己曾經買過這種刀,但沒有拆開包裝。

4、 報警錄音公布:劉鑫承認鎖門

現場播放了劉鑫的報警電話,打報警電話的時候劉鑫非常慌張,很害怕,斷斷續續的說江歌的地址,和我害怕、快點來。

警方共接到3通報警電話,第一通和第三通都來自劉鑫,第二通來自一位名叫“小北”的鄰居。

警方問劉鑫你鎖門了嗎?劉鑫回應稱“はい”(日語“是”的意思)。

5、鄰居的供述

他打開門看看到江歌倒在地上,一個男的蹲在旁邊兩手捂住江歌的脖子。但鄰居是外國人,以為他們是喝多了,看了三秒鐘之后覺得一直盯著不太好,就關門了。但鄰居的同居者又去看了,發現情況并不簡單,于是返回房間,通過陽臺敲隔壁日本人的窗戶,希望隔壁日本人能夠報警,但日本人拒絕了。

日媒拍攝的案發現場,可看見江歌的血噴濺在墻和門上。

11日庭審要點回顧>>

1、 陳世峰的律師:江歌先持刀刺向陳世峰

被告陳世峰在法庭上否認部分罪行,認為自己是殺人未遂罪,并陳述兇器的水果刀是劉鑫從房間里拿出來遞給江歌的,并且迅速關上了房門。據陳世峰的律師說,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江歌的死因是失血過多。

日本警方指控陳世峰殺人罪和恐嚇罪。陳世峰只承認了恐嚇罪。他否認自己攜帶水果刀去現場,并陳述是劉鑫把水果刀遞給了江歌,自己在跟江歌奪刀的過程中誤傷了江歌。造成江歌死亡的原因是第一刀就傷及了左頸動脈。陳世峰的律師稱,當天陳世峰是帶著一瓶酒前往江歌住所的,是想和江歌一起聊聊有關劉鑫的事情的。

據現場傳回的消息,江歌母親沒有出現在庭審現場。 據陳世峰的律師說,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江歌的死因是失血過多。 陳世峰律師稱,醫檢結果證明致命的是第一刀,是無意過失導致的。

據陳世峰的律師說,當陳世峰看到江歌倒下后,考慮到還要負擔醫藥費,于是有了殺意。但造成江歌死亡的第一刀,是奪刀造成的,當時并沒有殺意。因此他承認恐嚇罪,否認殺人罪。

2、 法醫:江歌被刺頸部11-12次

法醫說:江歌被刺頸部11-12次。頸部左總頸動脈,失血如同瀑布,瞬間幾秒失去意識,同一個部位傷口很深,被刺兩次。多處傷口被刺后,刀又被拔出,再刺。江歌手指多處防御傷。江歌媽媽多次出聲痛哭。聽頸部傷狀況時,倒在旁邊中國友人肩上。聽到江歌被刺11-12次,江母伏在桌上,抬不起頭痛哭。

有鑒于此,法醫不認為陳世峰所說的是事實。法醫認為陳世峰臉上和手上的傷口并不是當時發生的,而是案發后產生的。現在針對傷口的形成,法醫描述與陳世峰辯護律師的證詞有沖突。

兇手>>

陳世峰始終面無表情 不看屏幕上江歌的傷口

陳世峰身著深藍色的長袖襯衫和灰色的長運動褲,從始至終都很平靜,臉上幾乎沒有一點表情。只有在江歌媽媽進來的時候跟她對視了一眼,之后就再也沒有看向過江歌媽媽了。

“你不要以為他會有我們想象中的一點點怯懦、懺悔的樣子。”郭蕓說,“一年了,他早就成滾刀肉了。他的腦子只會越來越清晰,一切都是為了活命。”

至于陳世峰的律師,可能因為同是法律行業出身,郭蕓表示很認可他作為律師的能力:每一句話都問得在點上,“這律師費沒白花”。

另外,郭蕓還注意到,第一天上午庭審結束之后,有些媒體把陳世峰律師的單方陳述直接作為事實發布的行為。“這些人怎么能沒有法律常識,還這么不負責任呢!”郭蕓說。

一位案件的旁聽者表示,“下午三個小時,是她(江歌的)媽媽最難受的三個小時。因為(庭審中)一直在反復講她每一個傷口的情況。她媽媽幾次趴在桌上哭。我也注意到陳世峰的表情,他應該也受到了(良心的)譴責吧。他咬著牙低著頭,他自己也不愿意看屏幕上那些傷口。”

控辯雙方7大分歧>>

①陳世峰的罪名有哪些?

(恐嚇罪、殺人罪VS殺人未遂罪)

②兇器水果刀來自陳世峰還是劉鑫?

(陳世峰自帶VS劉鑫開門遞給江歌)

③陳世峰是否有計劃殺人?

(有計劃性殺人VS誤傷后繼續行兇)

④江歌是否持刀傷害了陳世峰?

(陳世峰律師方面主張,檢方和法醫否認)

⑤江歌手上的傷口來自陳世峰還是自己?

(防御性傷口VS持刀揮向陳世峰時造成)

⑥陳世峰為何當天要去江歌家?

(雙方就陳世峰當日行蹤軌跡和造訪動機有分歧)

⑦為何行兇當天,陳世峰會攜帶換洗衣物?

(行兇準備VS單純的換洗衣物)

標簽: 劉鑫 分歧 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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