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新聞 > 即時 > 正文

拼多多發布《拼多多平臺合作協議》更新公示通知

時間:2022-03-16 09:44:01    來源:網經社    

3月15日,拼多多發布《拼多多平臺合作協議》更新公示通知。為了更好地維護拼多多平臺運營秩序,提升用戶體驗,拼多多修訂了《拼多多平臺合作協議》,該協議將于2022年3月21日生效。

據網經社(WWW.100EC.CN)了解,《拼多多平臺合作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是由拼多多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拼多多網站www.pinduoduo.com、APP、微信公眾號、微信商城及小程序等)的運營方即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獨立第三方經營者身份入駐拼多多平臺的法律實體(以下簡稱“乙方”或“商家”,不含入駐“拼多多國際平臺”的商家,下同)達成的關于提供和使用拼多多平臺服務的各項條款。

根據協議,商家無條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通知相關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銀行等)自店鋪資金中直接扣除相應的技術服務費,結算數據以拼多多平臺系統記錄為準。訂單發生退款的,退款時不另行收取技術服務費,但已收取的技術服務費不做退還。甲方有權單方面調整技術服務費費率及/或結算方式并在平臺上公布。

協議顯示,商家提供虛假、過期、失效文件或信息,或未及時通知并更新其文件或信息的,應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商家違反本條約定義務的,甲方有權立即中止/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商家支付人民幣10萬元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商家違約行為給甲方(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職員等)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商家補足。

此外,甲方有權對商家延遲發貨、虛假發貨、缺貨、欺詐發貨等違規行為進行處理,相關定義及違規判定、處理方式以平臺規則的規定為準。

標簽: 合作協議 技術服務費 以下簡稱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現代青年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

熱文推薦

焦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