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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菲光: 關于公司監事辭職暨補選非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全球熱點評

時間:2023-05-26 18:55:04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2456     證券簡稱:歐菲光     公告編號:2023-049


(資料圖)

         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于監事辭職的情況

  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監事林紅

平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林紅平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監事職

務,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

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林紅平先生的辭職將導致公司監事會成

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其辭職申請將于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監事后生效。

在辭職申請生效前,林紅平先生將繼續履行監事職責。公司將按照法定程序盡快完

成監事的補選工作。林紅平先生的辭職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紅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離任后,林紅平先生將

嚴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關

于離任監事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并繼續履行其在《關于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及核心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3-044)中所

做出的相關承諾。

  林紅平先生擔任公司監事職務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公司及監事會謹向林

紅平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合規經營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關于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情況

  為保證公司監事會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公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

召開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非職工代表

監事的議案》,監事會同意選舉孫雅杰先生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任

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五屆監事會屆滿為止。

  孫雅杰先生簡歷及相關情況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附件

  孫雅杰先生,中國國籍,1984 年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于重慶大學,無境

外永久居留權。2020 年 6 月加入公司,歷任法務部副總經理,法務合規處總經理,

現任公司法務合規副總裁。

 孫雅杰先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票,與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持股5%

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

規定禁止任職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

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

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形;亦不存在《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3.2.2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得提名為監事的情形;孫雅

杰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監事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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