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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

時間:2023-02-15 21:13:21    來源:證券之星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2]1257 號”文核準,科捷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捷智能”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

普通股 4,521.2292 萬股,發行價格 21.88 元/股。科捷智能股票已于 2022 年 9 月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或“保薦機構”)作為

科捷智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指定謝方貴先生、胡峪齊先生擔

任保薦代表人,對科捷智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進行持續督導。根據《證券

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上海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1 號——持續督導》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

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本著審慎和勤勉盡責的原則,國泰君

安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對公司開展了現場檢查工作。現將本次現場檢查情況報告

如下:

   一、本次現場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薦代表人:謝方貴、胡峪齊

   (三)現場檢查時間:2023 年 2 月 9 日

   (四)現場檢查人員:胡峪齊、焦志強

   (五)現場檢查內容:公司 2022 年度的經營情況、公司治理、內部控制、

信息披露、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募集資

金使用、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和重大對外投資等情況。

  (六)現場檢查手段:對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員進行訪談;查閱公司公告、

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報告及重大資金往來憑證等底稿文件;查閱

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憑證、募集資金專戶銀行對賬單等資料;查閱公司上市以來建

立或更新的有關內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本持續督導期內發生的關聯交易、對外

擔保與對外投資情況;查看公司主要經營、管理場所。

  二、對現場檢查事項逐項發表的意見

  (一)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科捷智能的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議

事規則,并收集和查閱了科捷智能的會議決議、會議記錄等資料,重點關注了上

述會議召開方式與程序是否合法合規以及相關事項的回避表決制度是否執行,并

對相關部門負責人員進行了訪談。

  經現場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

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相關工作制度;公司章程規定的上述機構和人員依法

履行的職責完備、明確;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人員的職責及制

衡機制有效運作,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民主、透明,內部監督和反饋系統健全、

有效。公司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負責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務收

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公司制定了《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規定了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責。公司的治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內

控環境良好、風險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對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進行了檢查,并向公司董事會秘書、證

券事務代表了解信息披露情況。

  經現場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有關信息披

露規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信息披露情況符合相關規定。

  (三)公司的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

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核查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與公司資金往來情

況,查閱了公司三會會議資料、公司賬戶情況并與相關人員進行了溝通。

  經現場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資產產

權關系清晰,不存在以發行人資產、權益或信譽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的情況,不存在資產、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業占用而損害發行人利益的情況。因此,發行人資產完整,人員、

機構、業務、財務完全獨立,不存在關聯方違規占有公司資金的情形。

  (四)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核查,查閱了募集資金使用明

細和相關內部決策程序、會計師出具的專業意見,以及銀行對賬單等資料;核實

募投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經現場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已建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

制度的規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資金,公司以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募集

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均履行了相關決策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的使用募集

資金的情形。

  (五)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

  經現場檢查,保薦機構認為:2022 年度,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嚴

格按照公司關聯交易相關規定執行,并履行了相應的決策程序;相關關聯交易定

價公允。

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

或個人提供擔保的行為,沒有損害股東的利益。

  (六)經營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看了公司主要經營、管理場所,查閱了本持續督導期內公司

財務報告等資料,訪談相關負責人,從公開信息查閱了同行業上市公司的相關經

營情況,了解近期行業及市場變化情況。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自公司上市以來,公司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

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未出現重大不利變化。

  (七)保薦人認為應予以現場檢查的其他事項

  無。

  三、提請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項及建議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斷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及時履

行信息披露義務。

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

                                《上

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規定,持續、合理安排募集資金使用,有序推進募投項目的建設及實

施,確保募投項目完成并實現預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

規定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本次現場檢查中,未發現存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的應向中國證監會或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的配合情況

  保薦機構持續督導 2022 年度現場檢查工作過程當中,公司積極提供所需文

件資料,為保薦機構現場核查工作給予了良好的配合。

  六、本次現場檢查的結論

  經過現場檢查,本保薦機構認為:

  自公司上市以來,公司在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募集資金使用、與大股東及

其他方的資金往來、重大關聯交易、對外擔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國證

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要求;公司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未

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公司治理及經營管理狀況良好。

  特此公告。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 2022 年度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謝方貴                胡峪齊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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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股份有限公司 現場檢查 智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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