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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城管抽梯事件死者家屬獲賠123萬 涉事城管被移送

時間:2018-01-30 08:11:46    來源:新京報    

1月23日,兩名工人在樓頂安裝廣告牌時,因屬違規施工,鄭州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要求拆除,并將施工現場使用的三輪車和梯子暫扣帶走。隨后,一名施工人員從三樓頂部順著繩子向下滑時不慎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鄭州城管抽梯事件死者家屬獲賠123萬 涉事城管被移送

目前,涉事執法人員被免職、停職處理,同時涉嫌玩忽職守被移送紀檢監察機關。鄭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將違規設置廣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刑拘。經確認,被刑拘人員系圖文廣告店負責人劉某。

“我說了好多遍不要拿走梯子,對方也沒聽。”死者歐某的徒弟、20歲的周坤(化名)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二人一起在樓頂安裝廣告牌。城管要求拆除后,老板劉某去購買切割機的砂輪片。這期間,城管將梯子收走,因為天太冷,師傅想休息一會兒,就手拉安全繩下樓。

“城管說不拆完別下來”

新京報:你們當天的工作是什么?在樓頂呆了多久?

周坤(現場施工者之一,死者歐某的徒弟):要安裝10個廣告字,每個100厘米×90厘米,在三樓樓頂安裝鐵架子,再把字固定住。

當天早上10點,我們把所有的材料裝上三輪車運到樓下,然后身上綁著安全繩,用升降鋁制梯子爬到樓頂,干了幾個小時。那里離店就50多米,中午兩個人回店里去吃飯,下午2點又去安裝了。

新京報:城管是什么時候來的?

周坤:大概下午4點半,他們來了說我們是違規操作。當時我和師傅在樓頂,就給老板打電話,他幾分鐘就過來了,在樓下和城管說了幾句話,就讓我們先拆著,他給戶主打電話。

新京報:事先知道安裝廣告牌是違規操作嗎?

周坤:不知道,我們是工人,老板讓去就去了。以為戶主都已經辦理好手續了,以前從來沒出現被城管攔下來的情況。

新京報:城管什么時候將梯子拿走的?

周坤:城管從過來到拿著梯子走,不到一個小時。他們當時聲音很大,讓我們馬上拆,三輪車和梯子也要扣掉。有個城管工作人員說了一句:“你們不拆完就別想下來。”

我們馬上開始拆,當時十個鐵架子都安裝好了,固定了4個字。剛拆一會,切割機的砂輪片壞了,老板就開車去買。城管等了一會兒,就要把三輪車和梯子都拿走,說我們在故意拖延時間。我說了好多遍請他們再等一等,不要拿走(梯子),對方也沒聽,態度很強硬,然后拿著就走了。

“師傅說想下去休息一會兒”

新京報:梯子被拿走之后發生了什么?

周坤:老板讓我們接著拆,他聯系戶主,然后去城管那里把梯子拿回來。下午6點左右,因為樓下也在裝修,裝修工人要休息,就停工斷電了。我們沒有電用不了切割機,老板就說等著他打電話讓對方別斷電。

新京報:歐某為什么執意下樓?

周坤:當時氣溫很低,我們穿著三件衣服,比較厚,但全身也都僵了。師傅(歐某)要用安全繩下去,我讓他別下去,老板也勸說等他把梯子要回來。這個梯子是特制的,附近商店都沒有,需要到很遠的地方買。

但是天氣太冷了,師傅堅決要先下去休息一會兒,說是沒問題,他在戶外工作的經驗比較多,我也就相信了。   新京報:他是怎么掉下去的?

周坤:師傅把安全繩一端綁在鐵架上。怕系不緊,他還讓我拉著旁邊的繩頭別松手,他拉著繩子另一端往下走,是很粗的麻花繩。

他往下剛走到二樓的窗戶上沿,我突然聽到“啊”一聲,探頭看,他已經躺在地面上,有很多血,還哀叫了幾聲,看起來非常痛苦。老板當時正在旁邊打電話,跑過來抱著他,然后趕緊打120叫救護車。

新京報:你當時在做什么?

周坤:看到他倒在地上我嚇傻了,就開始哭,還大叫師傅的名字,希望他別昏迷,就怕他挺不過去。后來救護車來了,他已經不行了。

我就在樓頂,特別想下去看師傅但又不敢,一直到晚上9點鐘被消防人員拉下來,當時腿還一直在抖。一下來,我就被帶到派出所問話了。

“他主要負責制作和安裝”

新京報:你們經常在一起安裝廣告嗎?

周坤:2017年8月中旬,我來湘鑫圖文廣告店打工。當時不會做廣告牌實物,歐某教我,我就認他當師傅。

他動手能力強,主要做戶外安裝和廣告牌制作,不太會電腦操作,我負責設計,他就負責制作和安裝。

新京報:平常你們的工作狀態是什么樣的?

周坤:外出不是很多。多的時候一個月四五次,也不完全是在樓頂,也有在一樓作業的。有時一個月也不會外出,平常就在店里制作廣告牌、寫真、海報。

新京報:在文印店工作情況如何?

周坤:我們兩個員工加上老板三個人看這個店,老板人很好相處,對我們也不苛刻。老板和我師傅是同鄉,平常關系不錯。我一個月工資3000多,師傅應該多一點。

新京報:歐某是個什么樣的人?

周坤:不算內向,但話也不多,做廣告牌非常熟練,是個老工人了。他教我的時候很有耐心,都是一項項教,不兇,是個非常好的人,我到現在還像做夢一樣,不敢相信是真的。

■ 追訪

涉事廣告牌企業主被刑拘

昨日,新京報記者從鄭州市委宣傳部了解到,鄭州航空港區“抽梯”事件涉事城管執法人員因涉嫌玩忽職守,被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抽梯”事件發生后,鄭州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回應稱,對幾位執法人員免職、停職處理,同時配合警方調查。鄭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將違規設置廣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刑拘。經確認,被刑拘人員系圖文廣告店負責人劉某。

鄭州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稱,鄭州航空港區多部門進行初步調查后,免去相關涉事城管執法人員的職務,并以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已全面介入調查,將嚴格依法依規查清事實,嚴肅處理。

同時,上述工作人員稱,從警方獲悉,文印店老板劉某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拘,依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鄭州航空港區將依法依規嚴格處理,并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涉事執法局付死者家屬70萬

死者歐某為湖南新化縣爐觀鎮青山鄉口前村人。昨日,該村村主任楊生數說,經協商,鄭州市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賠償死者家屬50萬元,同時考慮到死者家庭貧困,補貼20萬元;安裝廣告牌的公司(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賠償10萬元,承接廣告牌的文印店(湘鑫圖文廣告)賠償43萬元。

昨晚,歐某的哥哥說,家屬已收到80萬元款項,湘鑫圖文廣告店還需時間籌款。

“我們和店主都是老鄉,他沒那么多錢需要籌款,可以理解。”楊生數說,死者家屬表示愿意給店主劉某出具諒解書。

楊生數還說,歐某今年30歲出頭,至今未婚,父親早年患癌癥,治療多年,于2012年去世,母親體弱多病。兄弟4人中,大哥身患殘疾,二哥體弱多病,家中只有三哥及小弟歐某外出打工,“遇上這個事,家里人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了”。(記者 張彤 實習生 歐夢雪)

標簽: 城管 鄭州 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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