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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禁止高層建筑地下三層及以下設商場

時間:2017-12-22 08:34:47    來源:人民網    

據公安部近日消息,為進一步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發生,公安部起草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禁止在高層建筑地下三層及以下設置商場,禁止在高層建筑地下二層及以下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高層建筑的中庭、室內步行街等共享空間不得布置商鋪、游樂設施或者堆放可燃物。高層建筑內的兒童活動場所應當設置在一至三層,且應當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高層住宅建筑不得違法設置經營性場所。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禁止在高層建筑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要求高層建筑應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評估。高層公共建筑的業主、使用人、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專業服務單位應當明確專人擔任消防安全經理人,負責整棟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經理人應當具備相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建筑高度超過一百米的高層公共建筑應當聘用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經理人。每棟高層住宅建筑應當明確一名消防安全樓長,由業主委員會委員、業主代表、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人員或者基層消防安全網格管理人員擔任。

公眾可登錄公安部網站(網址:http://www. mps.gov.cn)查閱征求意見稿,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標簽: 高層建筑 商場 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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