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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質疑劉鑫:回國后將和劉鑫對簿公堂

時間:2017-12-21 10:17:13    來源:澎湃新聞    

“江歌案”今天宣判:陳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

12月11日至20日,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在20日下午的庭審中,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親在東京時間6點召開記者見面會

江母質疑劉鑫:回國后將和劉鑫對簿公堂

江母:

報警的錄音,是經過很多翻譯佐證的。你在江歌家里住了兩個月,怎么樣鎖門你不知道?不記得?案發時候的一些情節,你都不記得?不清楚?都靠你猜測?唯獨你在錄音當中的那句話,“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我聽過報警錄音。你的確很慌亂。你在如此慌亂的情況下,你唯獨對那句話記得很清楚。還有,你不參加江歌的葬禮。你說警察不讓。可是我問過調查我的警察,你劉鑫在警方那里,不屬于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你說警方不允許你見我、聯系我,但是11月4日,你就給你打工地方的老板娘打過電話,你告訴她,是陳世鋒殺害了江歌!難道這是警察允許你說的嗎?!陳世鋒是殺害我江歌的直接兇手,你在我江歌被害案中,你扮演什么角色?回國之后,我會和你對簿公堂!

江母拿出江歌手機,念了江歌抱怨劉鑫的推特

江母:我作為一個媽媽,我不允許任何人玷污我的女兒!江歌的手機在我的包里,江歌10月25日在推特上寫下了自己的心情,這是前段時間你對她的玷污我不允許!大家稍等我找出江歌的手機。(江母拿出手機)我女兒是因為保護劉鑫死的吧?你不敢,你還要聯合網上的人來詆毀江歌!這是江歌寫下的推文,“就是有點不爽,少女牙膏衛生紙也不買,垃圾也不會倒,總是等我回來,只會嘴上說嘛!”這是一件小事,但我是要說明,我說的都是有事實根據的,我沒有撒謊!10月21號我女兒寫下了,“昨天晚上開玩笑說了少女一句,結果惹的人家不開心了。”我只想說明我沒有撒謊,我沒有污蔑劉鑫半句話。我從去年12月18號第一次見了檢察官,我了解了一下案件的詳情,今年的三月份,我拿到了第一份案卷材料。我知道了我女兒遇害的真正真相是什么。我沒有對劉鑫加以過激的語言,我只想讓劉鑫告訴我事實,幫我論證一下案卷的內容。

江母對于網友攻擊徐靜波的行為表示不滿

今年的七月份我拿到了第二次案卷,律師只告訴我了一個重點,他說,是陳世鋒的供詞說劉鑫把江歌推出了門外,但是我也不相信。律師沒有太多時間,告訴我所有的案卷內容。沒有辦法,我只好拜托徐靜波幫我看幫我翻譯其余的案卷。從去年11月28日徐靜波老師來我家,到江歌家,在江歌墓前對江歌說,我們留日的老少,會一起幫你照顧媽媽。這么無私幫助我的一個好人,也要被他們拿來攻擊嗎?在這里,想拜托媒體,能不能呼吁網絡實名制。

江母:從未收到陳世峰與劉鑫及其家人真誠的道歉

413天了,我沒有收到陳世峰個人和我全家、劉鑫個人和全家,一句真誠的道歉。大家都沒有聽到陳世峰的父親寫給法院的一封信,我本來把這封信帶來了,我想念給大家聽的!大橋律師告訴我,從檢查那里拿的東西不可以公開。我很憋屈。大家在旁聽席上看不到陳世峰的表情。12月14日,他在被告席上回答問題的時候,一直面帶微笑。甚至陳的律師在問他的時候,他笑的很開心。但是今天在法庭上,當法官說出確定刀是陳世鋒的時候,陳世鋒突然暈倒在法庭上了。陳世鋒滿臉的汗水,我不知道你們看沒看到。

江母:我對判決結果不接受

他(陳世峰)之前的微笑,和現在的滿頭大汗,我的理解是罪犯真的是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脅時,他才會真正恐慌。所以我還是認為,像陳世鋒這種殺人犯,只有他生命真正受到威脅,他才會知道生命的珍貴,他才會真正認罪!我對今天的判決不接受。

接下來進入媒體提問環節

1,問:接下來是否請檢方上訴?民事訴訟?

江母:昨天已經向檢察官,提起了對求刑的抗議,檢察官說我是沒有權利提起上訴的。對陳世峰的民事訴訟,大橋律師已經向法院提交訴訟要求。

大橋律師補充:因為日本法律程序是,如果要提出不服的上訴,只有檢方可以提起上訴,受害人家屬不能提出上訴。江母已經向檢察官提出,如果不是死刑不接受。如果日本法院做出判決后,不能提出不服的申訴。民事訴訟已經向有關方面提出了,正在審理中。因為今天剛剛進行第一次審理,詳細情況在此不能奉告。

2,問:和劉鑫對簿公堂的打算?對陳世芳行程質疑的詳細解釋?

江母:網友曝出了陳世芳在青島住在離劉鑫家只有9公里的機場酒店。當時是4月4日,清明節,她不是來祭拜我的女兒。結合劉鑫庭上說的話,是個人都會打個問號吧。

3,問:冒頭陳述和最后總結辯論沒有翻譯,您聽懂了嗎?有沒有不滿沒有翻譯?

江母:第一天冒頭陳述,因為第二天我要做證人,所以不便聽第一天的內容。最后那天陳世鋒律師的話,我沒有聽懂。我沒有不滿。

4,問:中途換律師的原因?

江母:之前我和檢察官簽定保密協議,前律師也在場,他在接受媒體采訪的時透露了刀的問題。在看過案卷后,連我這個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但他卻說不能確定刀是誰的,這讓我非??謶郑浅:ε?,才下定決心換律師。至于您說的臨這么近有沒有影響,我相信現任的大橋律師有足夠的能力來應對這個案件。

5,問:大橋律師,陳世峰服刑期間可能減刑嗎?刑滿釋放后是否可能留在日本?

江母:江媽,最近和網友的互動有些負面內容,今后還會繼續在社交網絡上更新自己公眾號的內容嗎?

大橋律師:沒可能留在日本。在留期間,已經受刑事處罰,結束后會被強制遣返。而且因為陳世峰在日本生活是留學生身份,犯案后,他不可能被給予在留資格。他現在的狀況,沒有減刑到12-18年的可能性。我本人認為,很快會減到這種程度,不太可能。

江媽:為我最近在網上過激言論道歉。您所說的那些不同的聲音,每一個人都有不同思想看法,有不同的聲音我理解。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思想。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網上污蔑我,惡意攻擊我的那些人。我非常不能理解。

標簽: 劉鑫 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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