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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思路不清晰 岱海生態退化趨勢尚未得到遏制

時間:2018-07-05 09:57: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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渾濁的湖水將藻類沖上岸邊,泛起灰色的泡沫

中新網7月5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態環境部今日通報,因治理思路不清晰,岱海生態退化趨勢尚未得到遏制。

岱海位于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境內,是內蒙古自治區第三大湖泊,也是我國重要的湖泊濕地。由于多方面原因,近年來岱海水位持續下降,水面不斷萎縮,形勢不容樂觀。2018年6月30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帶隊對岱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情況開展現場督察。

從督察情況看,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以來,當地圍繞岱海生態環境保護做了一些工作,特別是岱海周邊退牧還草、涼城縣種植業“水改旱”、岱海發電廠“空冷” 改造等工程取得積極進展,但在一些工作上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治理思路不清晰、項目推進緩慢等突出問題,岱海生態環境退化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基本情況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岱海湖流域生態退化嚴重,近年來由于工農業用水大幅度增長及降水量減少、蒸發量加大等因素影響,岱海湖水位加速下降,湖面急劇萎縮,水質逐年惡化。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再過一、二十年,作為北方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自治區第三大湖泊將會徹底消失。直到第一輪環保督察進駐為止,自治區尚未批復并實施岱海湖綜合治理規劃。

根據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2017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批復《烏蘭察布市岱海水生態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強調《規劃》實施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維護區域水生態安全、改善生態環境為目標。《規劃》主要目標為:近期到2020年,力爭維持岱海湖面面積不小于50平方千米,主要污染物入湖污染負荷下降50%以上。遠期到2030年,維持岱湖面面積在50平方千米左右,岱海水質部分主要指標(COD除外)達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總體力爭不低于地表水Ⅴ類標準。

2017年7月,烏蘭察布市制定《烏蘭察布市強化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提出的“岱海湖流域生態功能退化嚴重” 問題,確定了10項整改任務和19項具體工作內容,并對完成時限、責任分工、具體措施等作了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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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海2015-2018年第二季度湖面面積變化影像圖

存在問題

督察組通過調閱資料、聽取匯報、現場檢查、座談問詢,發現岱海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仍然存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水質惡化趨勢尚未遏制,湖面面積仍在縮減。督察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岱海沿湖1公里左右地面沙化嚴重,湖水發黑,水質渾濁。監測數據顯示,2017年,岱海水質總體評價仍為劣V類,一些污染物指標雖有所下降,但主要超標因子COD、氟化物濃度分別為104 mg/L和3.83 mg/L,均超過地表水V類標準1.6倍。

同時,數據顯示,2015、2016、2017年,湖面面積分別為60.96平方公里、58.59平方公里和55.1平方公里;水量分別為2.65億立方米、2.34億立方米和2.1億立方米,與2015年相比,2017年岱海水量凈減少5500萬立方米,按此趨勢,十幾年后岱海湖可能徹底消失。

二是治理思路不清晰,規劃編制粗放隨意。自治區政府批復的《規劃》,僅設置近期(2016-2020年)、遠期(2021-2030年)、遠景(2030年以后)目標,而沒有明確各工程項目的具體時限和要求;規劃項目安排隨意,沒有圍繞岱海湖水減少、生態退化這一核心問題,而是將各有關部門現有的一些項目合并匯總,針對性不強。即便這些項目實施到位,也難以徹底解決岱海面臨的實際問題。

督察還發現,烏蘭察布市《整改方案》雖明確了相關治理工程的時限要求,但與自治區《規劃》嚴重脫節。如《規劃》要求,溫泉小鎮污水處理廠工程要新建污水處理廠1座,規模1萬噸/日,而烏蘭察布市《整改方案》則提出新建溫泉小鎮5000噸/日污水處理廠;《規劃》要求岱海鎮、溫泉小鎮新建垃圾處理場2座,日處理垃圾420噸,而《整改方案》則提出新建日處理能力210噸的垃圾處理廠,類似情況不勝枚舉。由于規劃編制粗放,導致項目不斷調整,岱海治理缺乏清晰的思路。

三是治理項目進展緩慢,時限指標形同虛設。督察發現,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時限要求,在“實施岱海水質恢復工程”的4個項目中,僅有1項按時限完成。而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涼城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至今仍未完工,部分時段嚴重超負荷運行,出水難以穩定達到一級A標準;要求2017年12月前完成的“新建溫泉小鎮5000噸/日污水處理廠”項目,截至這次督察進駐時仍未動工;要求2017年8月前完成的“新建日處理能力210噸的垃圾處理廠”項目,直到2018年6月才剛剛開工。

其他未按時限完成的項目還有:要求于2017年12月完成的岱海流域補水工程中永興水庫加固和擴建工程目前仍在建設之中;要求于2018年6月完成8條河道疏浚治理工作,7條尚沒有開工計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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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水位下降,沿湖1公里左右地面沙化嚴重

原因分析

督察發現,岱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沒有達到預期進度和效果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自治區有關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對岱海生態環境保護的極端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統籌協調不力、推進落實不夠是主要原因:

自治區發改委作為該項督察整改任務的牽頭部門,政治站位不高,面對岱海生態環境保護的極端重要性,《規劃》僅將岱海湖面面積維持50平方公里左右作為近期和遠期目標,要求明顯偏低;工作不嚴不實,沒有緊緊圍繞岱海生態環境改善這一核心目標規劃項目,也沒有明確項目時限要求,導致規劃可操作性不強;協調推進不力,在2017年4月《規劃》發布后,沒有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和職責分工,直至2018年4月才向自治區政府報送《岱海湖流域水生態保護建設方案(2018-2020年)》(送審稿),迄今尚未批復,相關職責分工至今尚不明確。

烏蘭察布市黨委、政府作為具體實施責任主體,對岱海生態環境保護的極端重要性沒有足夠認識,沒有下更大的功夫推進有關項目落實到位;在組織實施岱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思路不清晰,好干的干著、不好干的拖著;項目之間統籌協調不力,直接影響了治理效果。

針對上述問題,翟青要求,自治區有關部門和烏蘭察布市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緊緊圍繞岱海生態環境改善這一核心目標,壓實責任,理清思路,狠抓落實,確保岱海生態環境治理工作見到實效。

督察組表示,將對岱海生態環境治理規劃實施情況進一步調查核實,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標簽: 岱海 思路 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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