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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肉App平臺發布淫穢內容 2名負責人被判刑

時間:2018-05-09 09:11:22    來源:澎湃新聞    

從2016年上半年開始,一款名叫鮮肉App的網絡平臺上,不斷有用戶發布含淫穢信息的圖片及視頻。這些發布者中,有攝影師也有模特,他們通過打賞等方式,誘使其他用戶購買其“私密照片”牟利。其非法所得,則與鮮肉App的開發者對半分成。從2016年上半年到2017年3月底,該平臺上共發布了淫穢信息近千條。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起涉黃案件的一審判決書,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鮮肉App兩名負責人吳某及馬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和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

網絡平臺發布淫穢信息近千條

判決書顯示,2015年4月,吳某與馬某在北京市朝陽區出資成立鮮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鮮肉公司)。同年底,鮮肉公司設計制作了鮮肉App,并將該App在蘋果商城和安卓商城上架,由該公司負責技術維護、客戶服務等工作,用戶通過使用鮮肉App可在該平臺上傳、發布或者瀏覽、下載圖片、視頻等電子信息,由此支付的相關款項作為獲利進入該公司的鮮肉App賬戶。

吳某、馬某作為鮮肉公司負責人,實際管理鮮肉App的運營,并安排公司員工負責該平臺的技術維護、客戶服務及內容審核等工作。

法院查明,從2016年上半年開始,陳某、閆某等人(均已另案處理)通過鮮肉App販賣、傳播含有淫穢內容的圖片、視頻等電子信息牟利,而鮮肉公司在獲悉這一情況后,仍允許或放任淫穢信息在App上發布。

判決書顯示,至2017年3月底,鮮肉公司與發布者利用淫穢電子信息共同獲取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84300余元,傳播淫穢圖片近千件、淫穢視頻數十個。

2017年3月28日,吳某在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街道某小區被抓獲。同日,馬某在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某小區被抓獲。

發布者通過“紅包支付”牟利,提現須支付平臺50%

據鮮肉公司一名員工楊某在庭審中供述,其2016年8月進入鮮肉公司負責客服工作;2017年2月,其開始負責審核鮮肉App平臺上發布的動態圖片,對于一些明顯裸露性器官的圖片和文案直接刪除,或者做待刪除處理,由公司負責人吳某決定是否刪除;對于一些沒有明顯裸露性器官,但是帶有性暗示的圖片會通過審核,目的是為了提高客戶的點擊量和流量。

鮮肉App一名淫穢信息發布者陳某在庭審中稱,其在鮮肉App上的動態里有一個置頂的帖子,上面有自己拍攝的九張照片,拍攝時是暴露性器官的,但是其上傳時設置成打碼的紅包圖片,只有支付9元紅包才能瀏覽清晰的圖片;后這套圖片有551人支付紅包并瀏覽圖片,其在鮮肉App賬戶中的錢款如果提現的話,鮮肉平臺要扣除一半費用。

另一名淫穢信息發布者歐某稱,除“支付紅包查看清晰圖片”的方式外,其還通過打賞和售賣微信號的方式獲利。

判決書顯示,在庭審中,多名淫穢信息發布者均表示,發布者在鮮肉平臺上發布的淫穢圖片及視頻,公開顯示的均為經過馬賽克處理的預覽圖,其中標注價格,有人通過紅包支付購買后,發布者會將圖片和視頻發送給“客戶”,發布者和鮮肉平臺進行提現結算時,只能拿到其中的50%。

平臺曾被公安機關約談,發布者中有攝影師和模特

據鮮肉公司負責人吳某的供述,其在2014年底和馬某成立鮮肉公司,吳某占70%的股份,馬某占10%的股份,還有其他小股東,員工有六七人,平時是馬某在負責管理。在鮮肉App平臺,模特會把自己的照片放到平臺上,用戶通過平臺打賞模特以獲取模特的聯系方式,平臺收取打賞費用的50%作為中間費用;公司共計獲利75萬元左右。

吳某稱,2016年夏天,他被公安機關約談,告訴他鮮肉App上的圖片涉黃。他隨后刪除了一些違規圖片,但兩個月后,馬某提出執法部門沒有來約談了,想把審核力度放寬一些,增加網站的流量。

對于這一情況,馬某在庭審中供述稱,攝影師、模特通過鮮肉App平臺售賣圖片和視頻,但對于通過暗示手段,付費后觀看無碼照片的動態內容,吳某沒有制止,他只能被動執行。

鄞州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鮮肉公司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物品,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吳某、馬某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當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院據此于2018年3月15日,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鮮肉公司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標簽: 鮮肉 負責人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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