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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消息!最高檢:“直播引流”“網絡刷單”等成新型作案方式

時間:2023-05-18 10:51:42    來源:網經社    


(資料圖片)

4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綜合履行檢察職能 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新聞發布會。據網經社法律消保臺(LAW.100EC.CN)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主任劉太宗表示,信息網絡技術發展日新月異,網絡空間的虛擬性與知識產權的無形性等特征相互交織,網絡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也呈現出一些新的趨勢特點。

一是涉及領域廣手段更新快辦案難度增大。伴隨技術進步,新類型知識產權成果不斷涌現。網絡知識產權犯罪侵權對象逐步從傳統實物領域向數字閱讀、計算機軟件、音視頻等網絡領域拓展,作案手段不斷更新。

例如,微信小程序是一種不需要下載安裝即可使用的應用,非常便利。有的案件中,被告人并未竊取權利人的計算機軟件源代碼,而是利用技術手段直接提取小程序代碼,添加廣告后發布獲利,作案方式新穎。又比如,有的被告人利用計算機程序工具破解方式,非法獲取權利人網站電子圖書,復制到自己經營的網站供人閱讀。相關案件中,對于作品屬性認定、實質性相似鑒定、犯罪數額計算等,是辦案中應注意的難點。

二是新型網絡銷假違法犯罪方式迭代更新。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極大地方便了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有的犯罪分子借機銷假斂財。例如,“直播帶貨”作為新型電商營銷模式,是新零售領域的重要賽道,通過流量“變現”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帶動網絡經濟的蓬勃發展。與此同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帶貨“即時性”“受眾廣”的特點,大肆銷售假冒商品,不僅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侵害廣大消費者利益,也給直播電商行業正常秩序帶來沖擊。這類案件中,“直播引流”“網絡刷單”“真假混賣”成為新型作案方式,對于共同犯罪認定、主觀故意判斷、犯罪數額計算和證據審查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網絡侵犯音視頻著作權案件類型多樣。數字網絡技術使得大量音視頻進入互聯網,作品傳播更加便捷迅速。從近年來檢察辦案情況看,有的被告人使用云服務器、網盤、移動端聚合App、社交軟件等渠道傳播侵權作品,有的通過視頻解析、深度鏈接方式實施侵權行為,有的非法復制他人游戲軟件搭建運營“私服”,有的將音樂作品寫入U盤通過網絡銷售,涉及的被侵權作品包括熱門檔期電影電視劇以及網絡游戲、音樂、培訓課程等多種類型。

四是涉計算機軟件類案件認定復雜,對辦案能力要求高。例如,有的被告人并未直接竊取軟件源代碼,而是通過從權利人銷售的芯片中提取二進制代碼,用以制造銷售侵權芯片,此時需要創新認定軟件實質性相似的方式。

劉太宗表示,對此,檢察機關將密切關注網絡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發展趨勢,進一步推進專業化建設,總結分析新型作案方式手段,加強與行政機關、偵查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發布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強化對下指導和以案釋法,既苦練內功提升檢察機關辦案能力,又加強宣傳提升權利人的防范能力,不斷加強網絡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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