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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安嶺地區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食鹽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時間:2023-08-28 15:26:16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為進一步維護大興安嶺地區食鹽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障消費者合法價格權益,大興安嶺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規范全區食鹽市場價格行為對全區各食鹽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依法監管和工作指導。


【資料圖】

二、不得借突發之機,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五、不得違背消費者(用戶)意愿強制捆綁搭售其他商品(服務)或在法律規定以外附帶其他不合理條件,變相提高價格或強制收費。

六、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七、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八、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全區各食鹽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經營行為。大興安嶺地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嚴肅查處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理;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近期全區廣大消費者針對食鹽產品應按需理性購買,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請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供稿:大興安嶺地區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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