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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典型案例發布

時間:2019-04-16 09:06:04    來源:新華網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典型案例

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趙文君)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5日發布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30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北京市查處神州翔龍(北京)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天津市東麗區查處天津百樂思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虛假宣傳案;山東省蒙陰縣查處中鼎恒發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組織策劃網絡傳銷玉足液案等。

在這些案例中,有的案例對外宣稱“鱷魚終生不得癌癥”“鱷魚血清可以殺死艾滋病病毒”等與事實不符的廣告宣傳語。有的虛假宣傳稱“富硒麥芽粉,同類產品含硒最高,科學安全,防癌抗癌”等用語。有的虛假宣傳稱“膠原蛋白肽固體飲料”“駝鳥油抑菌軟膏”“破壁松花粉制品”等產品可治療各種疾病。有的案例明示或暗示治療儀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癥狀等廣告內容。有的案例在產品宣傳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療功能、易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詞語。有的案例在營銷過程中,采取刻意隱瞞、混淆等手段,有目的、有組織地在互聯網下載、拼接、偽造、編輯所售產品具有治療中老年疾病及提高中老年生理機能等功效,通過贈送麻油、醋醬、清潔紙等小件生活用品吸引中老人群體聚集,并通過健康講座的形式向中老年人群進行宣傳推介。而后,再通過營銷人員分類篩選、對點服務、重點攻關等形式,向中老年消費者兜售宣稱有疾病治療功能的普通食品,以達到牟取非法利潤的目的。

根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從2019年1月8日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13個部門聯合部署為期100天的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加大對“保健”市場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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