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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行業員工收集近千萬條個人信息獲刑四年

時間:2018-11-23 08:31:4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培訓行業員工收集近千萬條個人信息獲刑四年

從事教育培訓行業的何某為拓展業務,七年間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936萬余條,并通過微信與他人交換涉及公民個人信息的數據。昨日上午,何某在石景山法院受審,法庭上何某表示認罪。何某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36歲的何某是貴州人,初中文化。昨天上午9點半,何某被法警帶入法庭。根據檢方指控,2016年以來,何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其住所內,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并存放于其使用的蘋果牌便攜式計算機內。經鑒定,涉案計算機硬盤內提取出公民個人信息相關數據936萬余條。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間,何某通過微信與他人交換涉及公民個人信息的數據。經鑒定,何某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1萬余條,以交換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258條。民警于2018年5月11日將何某抓獲,扣押其使用的蘋果牌便攜式計算機一部、蘋果牌手機一部。

在法庭上,何某對指控表示沒有異議,自愿認罪。他說自己從2011年開始做教育培訓行業,他的工作內容類似于電話銷售,需要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聯系客戶,獲取客源,就是替培訓公司招生。何某說,由于工作需要,他便在網上尋找各種個人信息,七年間他陸續收集到了近千萬條個人信息。這些個人信息的來源是各種名為“獵頭群”“電話業務群”的qq群、微信群。獲取到個人信息后,他就從網上下載下來存在電腦上。

何某還會跟同行交換手頭的資源,按照何某的說法,他的出發點是做好培訓招生,因此,他獲取的這些信息并未對外售賣。他掙錢的主要方式是幫助培訓機構招來人之后拿5%的提成,如果沒招來就拿底薪。

對于獲取來的這些個人信息,何某稱,有很多信息他從群里下載后自己并沒看過,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民警抓到他的時候他才意識到這種行為是犯法的。在最后陳述時何某說,他不知道這種行為是犯罪,但確實觸犯法律了,現在很后悔。希望大家能夠以他為鑒,不管做什么行業,能夠有意識地去保護公民信息,不要給別人提供或者泄露。“我個人表示認罪,以后會積極宣傳保護公民隱私和公民信息。”

石景山法院當庭對此案宣判。法院認為,何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依法予以懲處。根據何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以何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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