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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團: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寧波旭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之保薦總結報告書

時間:2023-05-19 20:07:40    來源:證券之星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寧波旭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之保薦總結報告書


【資料圖】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寧波旭

升汽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

[2021]3564 號)核準,寧波旭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升集團”或“公

司”,曾用名“寧波旭升汽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公開發行

元。2021 年 8 月 16 日,旭升集團與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

信建投證券”)簽署了《寧波旭升汽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關于寧波旭升汽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之保

薦與承銷協議》,聘請中信建投證券擔任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

機構。本次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續督導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保薦代表人為楊逸墨、俞康澤。

  目前,旭升集團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續督導期已滿,中信建

投證券現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監管指引第 11 號——持續督導》等相關規定,出具本保薦總結報告書。

   一、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承諾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

律責任。

何質詢和調查。

法》的有關規定采取的監管措施。

   二、保薦機構基本情況

保薦機構名稱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 號 4 號樓

主要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 528 號證券大廈北塔 22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本項目保薦代表人       楊逸墨、俞康澤

項目聯系人          楊逸墨

聯系電話           021-68801584

是否更換保薦人或其他情況   無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寧波旭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簡稱         旭升集團

證券代碼           603305

注冊資本           933,214,933 元

注冊地址           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沿山河南路 68 號

主要辦公地址         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沿山河南路 68 號

法定代表人          徐旭東

實際控制人          徐旭東

聯系人            周小芬

聯系電話           0574-55223689

本次證券發行類型       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

本次證券發行時間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證券上市時間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本次證券上市地點       上海證券交易所

其他             無

  四、保薦工作概述

  (一)盡職推薦階段

  中信建投證券作為旭升集團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按

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對旭升集團進行盡職調查,組織各中介機

構編寫申請文件并出具推薦文件;在向中國證監會遞交申請文件后,積極配合中

國證監會的審核,組織發行人及各中介機構對中國證監會的反饋意見進行答復并

保持溝通;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

定辦理相關發行和上市事宜,并報證監會備案。

  (二)持續督導階段

  持續督導期內,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嚴格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

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1 號——持續督導》等相

關規定,持續督導旭升集團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具體包

括:

實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項承諾。關注旭升集團各項公司治理制度、內控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的執行情況,督導旭升集團合法合規經營。

理本次募集資金,持續關注旭升集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

制度建設,協助公司制定相關制度。

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于公司的定期報告等公

開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了事前審閱;未事前審閱的,均在公司進行相關公告后進

行了及時審閱。

程》《寧波旭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對關聯交易進行操作和

管理,執行有關關聯交易的內部審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關聯交易定價機制。

談,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和年度持續督導報告等文

件。

     五、履行保薦職責期間發生的重大事項及處理情況

  保薦機構在履行保薦職責期間,旭升集團未發生重大事項并需要保薦機構處

理的情況。

     六、對上市公司配合保薦工作情況的說明及評價

  本次持續督導期間內,旭升集團在工作過程中為保薦機構進行保薦工作提供

了必要的設施、現場或其他便利條件,并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有效協調公司各

部門配合保薦機構的工作,保證了保薦機構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

  旭升集團能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規范運作,并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

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時通報相關信息,將相關文件交送保薦機構;積極

配合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的現場檢查等督導工作;為保薦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綜上所述,旭升集團配合保薦工作情況良好。

  七、對證券服務機構參與證券發行上市、持續督導相關工作情況

的說明及評價

  本次持續督導期內,旭升集團聘請的證券服務機構均能勤勉、盡職地履行各

自相應的工作職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及時出具相關報告,提供

專業、獨立的意見和建議,并積極配合保薦機構的協調和核查工作。

  八、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審閱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督導旭升集團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關程序。保薦代表人審閱了持

續督導期間旭升集團的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包括年度報告、歷次董事會、監事

會和股東大會決議等相關公告。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旭升集團在持續督導期間的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

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格式符合相關規定,信息

披露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九、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審閱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旭升集團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

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旭升集團募集資金管理

制度等相關規定。旭升集團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并及時履行

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

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結的保薦事項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旭升集團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

尚未使用完畢,本保薦機構將對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管理與使用繼續履行持

續督導義務。

  十一、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寧波旭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之保薦總結報告書》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楊逸墨            俞康澤

  保薦機構董事長或授權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_

                           朱明強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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