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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快報:西藏藥業: 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時間:2023-04-10 19:03:24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0211             證券簡稱:西藏藥業                公告編號:2023-022


【資料圖】

     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

                            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現金紅利 0.746 元

?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4/14     -          2023/4/17     2023/4/17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 247,937,843 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三、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4/14     -      2023/4/17     2023/4/17

四、    分配實施辦法

     除公司自行發放對象外,公司其他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

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

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

再進行派發。

     公司大股東西藏華西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西藏康哲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

深圳市康哲藥業有限公司、天津康哲維盛醫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 號)、

                                    《關于實施上市

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有關規定,

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金紅利人民幣 0.746 元。

     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

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超過已扣繳稅款的部分,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

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

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

股東的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實際稅負為 20%;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

額,實際稅負為 10%;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有關規定,解

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該通知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紅利繼續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率

為 10%,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 0.6714 元。

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

通知》

  (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按照 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

實際每股派發人民幣現金 0.6714 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取得的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

(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滬股通”),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

民幣派發,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網互通

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執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所

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6714 元。

股息為稅前每股人民幣 0.746 元。

五、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權益分派事項如有疑問,請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辦

聯系電話:028-86653915

特此公告。

                                    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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