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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瑞科技: 上海燦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_世界快看

時間:2023-02-20 22:12:13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88061      證券簡稱:燦瑞科技          公告編號:2023-011

              上海燦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


(資料圖片)

       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上海燦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開第

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市公

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對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中確定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

名單進行了公示,公司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激勵對象進行了核查,相關公示情

況及核查情況如下:

  一、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上公告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及

其摘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及《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

                (以下簡稱“《激勵對象名單》”)等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公司內部對本次擬激

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計 10 天,公示期間公司員工可向公

司監事會提出意見。

  截至公示期滿,監事會未收到對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

  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名單、身份證件、擬激勵對象與公司(含

分、子公司,下同)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及擬激勵對象在公司擔任的職務

等內容。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監事會根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的規定,對公司《激勵對象名單》進

行了核查,并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以下

簡稱“《公司法》”)、

          《上海燦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

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

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

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或致人重大誤解之處。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

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

對象條件。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監事、獨立董事。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列入公司《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均符合相關法律、

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

為本次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燦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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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激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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