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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熱聞】ST八菱: 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告

時間:2022-10-10 06:13:50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2592         證券簡稱:ST八菱           公告編號:2022-067

               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八菱科技”)因二級控

股子公司海南弘潤天源基因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弘天”)2019 年

-2020 年期間存在違規擔保,涉及擔保金額 4.66 億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經審計

凈資產的 32.0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

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開市起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ST)。

   一、違規擔保及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概述

簡稱“北京弘天”)51%的股權。北京弘天自 2019 年 6 月起被納入公司合并報表,

成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0 年 5 月,公司在自查中發現北京弘天及其全資子

公司海南弘天存在如下違規擔保及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

人/董事長/總經理、海南弘天原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王安祥違反規定程

序,在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之下,擅自將海南弘天金額為

行債務,導致存單內的 4.66 億元存款全部被質權人劃走,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

資金占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6 月 2 日、6 月

西證監局<關于對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報監管關注的函>回復的

公告》(公告編號:2020-046)、《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公

告編號:2020-047)、《關于子公司違規對外擔保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

號:2020-048)、《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

于子公司違規對外擔保事項的進展公告》

                 (公告編號:2020-073)、

                                《關于違規擔保

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110)、《關于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1-095)及其他相關進展公告。

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杰瑪商貿”)支付未實際發生采購業務的預付款

咨詢有限公司償付浙江迪秀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秀貿易”)的往來款

  綜上,王安祥及其關聯方通過預付款、往來款及違規擔保方式非經營性占用

北京弘天及海南弘天資金合計約 5.42 億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項尚未

歸還至北京弘天和海南弘天。

  二、采取的措施及進展情況

  (一)王安祥作出的相關承諾及承諾履行情況

  公司發現上述問題后,立即要求王安祥解除存單質押,并且不斷督促王安祥

歸還占用款項,王安祥向公司作出了如下還款承諾:

公司出具了《承諾函》,王安祥承諾:其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負責解除海

南弘天為阜新久寶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 2.96 億元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的質押

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2.96 億元現金支付給海南弘天置換已質押的銀行存

款定期存單;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解除海南弘天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的 1.7 億元銀行存款定期存單的質押或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以 1.7 億元現金

支付給海南弘天置換已質押的銀行存款定期存單;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 2.96

億元和 1.7 億元的存單質押,因此給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東造成損

失的,王安祥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現

金償還海南弘天 2.96 億元和 1.7 億元,并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付清上述全

部款項之日止按實際欠款金額及年利率 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如王安祥違反

上述承諾未能按時解除 2.96 億元和 1.7 億元的存單質押、或未能以現金方式等

額置換已質押的銀行存款定期存單、或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用現金償還

海南弘天 4.66 億元及相應利息的,則八菱科技有權代替海南弘天以八菱科技的

名義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 4.66 億元及相應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

上述款項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王安祥負責。

精油業務或發生的采購精油業務金額少于 3,280.40 萬元,則由其本人負責督促

安杰瑪商貿退還上述資金(按扣除采購精油業務金額后的余額計算,下同),并按

年化 10%支付利息費用;若安杰瑪商貿未能按期退還上述資金,則由其本人在

向北京弘天歸還前述全部款項,則由其本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負責向北京弘

天清償前述全部款項,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各項承諾均已超期,但王安祥尚未履約,并且導致

了海南弘天存單內的 4.66 億元存款全部被質權人劃走,造成公司資金重大損失。

  (二)法律追償程序及訴訟進展情況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寧中院”)提起訴訟,向王安祥追索,并采

取了財產保全措施。2021 年 12 月 27 日,南寧中院以被告涉嫌刑事犯罪應移送

公安機關處理為由,裁定駁回了公司的起訴。

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州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廣州中院依法確認其與廣州

銀行珠江支行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簽訂的編號為(2019)珠江支行存質字 YC-

應資金占用費和訴訟費。2021 年 11 月 5 日,廣州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駁

回了海南弘天的全部訴訟請求。海南弘天不服一審判決,已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

院(以下簡稱“廣東高院”)提起上訴。該案二審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開庭,目

前尚未判決。

  后續,公司將根據上述訴訟情況,繼續通過財產保全、訴訟等合法途徑向海

南弘天出質 4.66 億元的質權人、債務人追償(追回)該 4.66 億元及相應損失,

或繼續推進向公安機關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對方

退回所有占用款。

  三、風險提示

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條件,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披露日仍未追回任何款項。王安祥屢次違反承諾,并且涉及眾多訴訟,債務巨大,

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人員名單,有關資產被司法查封,種種跡象

表明其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有喪失履行能力的重大可能;另外,海南弘天對相關

銀行提起的存單質押合同糾紛案件尚未終審判決,最終能否追回上述被占用款項

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 國 證 券 報》

                            《上 海 證 券 報》

《證券時報》《證 券 日 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理性投資。

  特此公告。

                           南寧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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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進展公告 風險警示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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