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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科技: 關于董事長敏感期買入公司股票情況說明及致歉的公告

時間:2023-08-04 17:25:41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001311        證券簡稱:多利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0

              滁州多利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相關資料圖)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滁州多利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收到董事長鄧麗琴女士的通

知,因其操作失誤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方式買入公司股票 500

股。公司在接到通知后進行了核查,該事項為董事在定期報告披露敏感期買入行為。

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敏感期買入公司股票的情況

   因操作失誤,公司董事長鄧麗琴女士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二級市場以集中競

價方式買入 5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 0.00027%,成交均價 54.43 元,成

交金額 27,215 元。

   公司將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2023 年半年度報告》,2023 年 8 月 3 日屬

于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期

間,鄧麗琴女士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0 號-股份

變動管理》有關規定。

   截至本公告日,鄧麗琴女士共計持有公司股票 42,900,500 股,占公司總股本

的 23.35%。

   二、對本事項的處理情況

感期內發生,但不存在因提前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主觀

故意。

其就本次交易構成的敏感期買入公司股票行為給上市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

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的公司股票自買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賣出。

對《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

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0 號-股份變動管理》等相關法

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學習,督促相關人員嚴格規范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杜絕此

類事件再次發生。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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