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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管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90號)

時間:2023-08-04 17:25:04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8月3日,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90號)。


(資料圖片)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90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生產企業1批次食品不合格?,F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玉福華食品廠生產的野山筍(非即食),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生產日期:2023年3月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重慶玉福華食品廠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進行整改。該公司已于2023年6月15日向我局提交整改報告。

原因排查:該企業將產品半成品放入食品箱,再放入了其他的原料脫硫池中進行一起脫硫處理,食品箱也進行了重疊堆積導致產品積壓,進而導致食品箱中的中心部分產品脫硫不徹底,則出現了部分產品二氧化硫超標情況。

整改措施:1.在清洗脫硫過程中,不再使用食品箱進行重疊堆積進行脫硫,使竹筍或者蕨菜與清水進行充分接觸,進而使其脫硫充分。2.在脫硫時間上進行嚴格把控,針對根頭粗大些的竹筍脫硫時間應延長2小時,并在抽檢過程中應盡量抽取中心部分根頭較大的竹筍進行二氧化硫含量檢測。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18日向重慶玉福華食品廠送達了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于2023年5月26日立案調查,于2023年7月11日調查終結。并于2023年8月2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給予減輕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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