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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 獨立董事關于聘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的獨立意見

時間:2023-07-31 18:15:06    來源:證券之星    

         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資料圖)

《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聚力文化《公司章程》、

《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我們作為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2023年7月31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

議的《關于聘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的議案》進行了審議,基于我們的獨立判斷,

經認真研究,現就上述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經審閱相關材料,本次被提名的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候選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的情

況,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

公司規范運作》規定的不得被提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魏曉靜先生的任職資格

符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符合《公

司法》、

   《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公司董事會本次關于聘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的提名、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同意聘任魏曉靜為公司副總經理。

  二、經審查,本次被提名的董事會秘書候選人熟悉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具備

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具備相應的專業勝任能力與從業經驗,已取得深圳

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不存在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董事會秘書任職條

件。公司董事會本次關于聘任董事會秘書的提名、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同意聘任魏曉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聚力文化《獨立董事關于聘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的獨立意見》

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劉梅娟               劉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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