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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電: 恒源煤電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時間:2023-05-31 20:58:14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0971           證券簡稱:恒源煤電        公告編號:2023-024

      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資料圖)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現金紅利 1 元

?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6/7    -        2023/6/8      2023/6/8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的 202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 1,200,004,884 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1

元(含稅)

    ,共計派發現金紅利 1,200,004,884 元。

三、     相關日期

     股份類別     股權登記日        最后交易日   除權(息)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A股         2023/6/7    -         2023/6/8      2023/6/8

四、     分配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

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

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

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對于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

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 號)

                                   、《關于實施上市公司

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有關規定,持股期

限超過 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

的, 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按照上述通知

規定,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 1 元;待其轉

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

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

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

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QFII 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

息、紅利和利息收入,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 10%的企業所得稅。如果是股息、紅

利,則由派發股息、紅利的企業代扣代繳。QFII 取得股息、紅利和利息收入,需要享受稅收

協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無誤后按照稅收協定

的規定執行。因此,對于持有 A 股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按 10%的適

用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 0.9 元。

   (3)對于通過滬港通投資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

                                     ,根據《關

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81 號)有關規定,

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按 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 0.9 元。

   (4)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實際每股派發現

金紅利為 1 元,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潤分配相關問題,投資者可與公司聯系,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57-3982147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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