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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設計: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世界新動態

時間:2023-02-01 22:57:18    來源:證券之星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

   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元證券”

                       “保薦機構”)作為安徽省建

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研設計”或“公司”) 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3 號——保薦業務》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上市公司監管指

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 年修訂)》等有關

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對公司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

現金管理的事項進行了核查。核查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證監許可〔2021〕3363 號)同意注冊,公司

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000.00 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 58,668,400.00 元后,公司實際募集

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467,931,600.00 元。

   上述募集資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劃至公司指定賬戶。容誠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

具了“容誠驗字〔2021〕230Z0305 號”《驗資報告》。

   以上募集資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設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公司已與募集資金

專戶開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對募集資

金的存放和使用進行專戶管理。

   二、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

  根據《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

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資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預計使用募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資金金額         31 日已投入金額

新興業務拓展及設計能力提升項

設計服務網絡平臺建設項目        8,779.90      8,779.90                -

信息系統建設項目            4,039.66      4,039.66           206.29

創新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2,949.22      2,949.22            51.50

       合計          32,510.28     32,510.28           257.79

  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

現階段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出現部分閑置的情況。

  (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情況

  經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分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二屆

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開的 202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通過,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3.5 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

和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期限為 12 個月,在額度

內可以循環使用。

  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授權期限已

滿,公司用于現金管理的本金及產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三)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經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分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二屆

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 2022 年 5 月 6 日召開的 2021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 4,000 萬元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的

  三、本次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一)現金管理目的

  為提高公司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建設

正常進行和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資金周轉的情況下,公司擬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

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增加資金收益,為公司及股

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二)現金管理額度及有效期

  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3 億元(含 3 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

資金)和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含 1 億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額度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及有效期內,

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將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

專戶。

  (三)投資品種

  公司擬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的理

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銀行發行的期限為一年以內的結構性存款)。不影響募集

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上述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不得用于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

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注銷產品專用結算賬戶的,公司將及時報送深圳

證券交易所備案并公告。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對自有資金擬購買的現金管理產品進行

嚴格評估,擬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的理財產品,購買

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相關產品品種不涉及證券投

資與衍生品交易等高風險投資。

  (四)實施方式

  上述事項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后,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

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實施。該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五)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嚴格按照中國證

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

用的監管要求》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要求,及時履行信

息披露義務。

  (七)關聯關系說明

  公司將向不存在關聯關系的金融機構購買理財產品,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

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構成關聯交易易。

  四、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盡管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產品屬于安全性較高、流動性較好、風險

可控、穩健的保本型產品,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產品屬于安全性高、流

動性好的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

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購買,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安全,經營效益好、資金運作能力強的單位所發行的產品;

公司將與相關金融機構保持密切聯系,及時跟蹤理財資金的運作情況,加強風險

控制和監督,確保資金的安全;

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適度進行

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實施和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開

展。通過進行適度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現金管理產品投資,可以提高資金使

用效率,進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東利益。

  六、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

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安全合理

地使用閑置資金,董事會同意在確保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及公司正常運

作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3 億元(含 3 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

金)和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含 1 億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額度有

效期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及有效期內,資

金可循環滾動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將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

戶。上述事項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后,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內

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實施。該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

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在確保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建設和日

常營運資金周轉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3 億元(含 3 億元)的閑置

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和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含 1 億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

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

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對該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

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且已采取了相關風險防范措施,以保證資金安全。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正常進行和不影響日常經營資金周轉的

情況下,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資

金和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投資回報。公司已制定了風險

控制措施,同時該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

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3 億元(含 3 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

超募資金)和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含 1 億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綜上所述,本保薦機構認為:該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且

全體獨立董事均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規

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該事項未違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承諾,不影響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損害股東利益

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部分閑置的募集資金及

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的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

事項。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簽章

頁)

     保薦代表人:

              束學嶺          王興禹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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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現金管理 自有資金 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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