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經濟 > 正文

共達電聲: 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

時間:2023-06-05 22:08:49    來源:證券之星    

        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關于 2022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


(資料圖片)

         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

  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監事會依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

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

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審核,發表核查意見

如下:

                            《管

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符合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

劃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

致人重大誤解之處。

象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

選的情形;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

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綜上,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

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

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其獲授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條件

已經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5 日作為授權/授予日,向符合

條件的 14 名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29 萬份,

                        授予價格 11.18 元/股;

向符合條件的 31 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2 萬股,授予價格為

                     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查看原文公告

標簽: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現代青年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

熱文推薦

焦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