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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藥品監管局強化督導檢查壓實藥品零售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時間:2022-04-25 15:05:33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針對近期西寧市疫情防控嚴峻復雜的形勢,為全面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嚴格落實“四類藥品”實名登記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據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工作要求,近期,青海省藥品監管局成立暗訪組,局長親自帶隊,按“四不兩直”的方式對西寧市部分藥品零售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情況進行暗訪檢查,督導藥品零售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保障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實。

暗訪組一行先后對城東區、城西區、城中區、城北區部分藥品零售企業落實進店掃碼、測溫、購買“四類藥品”實名登記等防控措施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個別藥店掃碼測溫不仔細、登記信息不全面等問題,現場責令整改,并通報屬地監管部門進一步跟蹤整改情況,督促企業要強化日常巡查,反復查漏洞、堵短板,排查整改風險隱患,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針對全省疫情防控形勢,省藥品監管局還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藥品零售企業疫情防控措施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克服僥幸心理和松懈厭戰情緒,全面落實進店人員掃碼測溫等疫情防控措施。一要嚴格落實進店人員防控措施。對進入零售藥店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掃描核驗行程碼、健康碼,掌握購藥人員出行高風險區、中風險區和低風險區情況,健康碼異常或有重點風險區旅居史人員,要立即報告所在社區。二要強化自身疫情防控。落實消毒措施,制定落實消毒管理制度,建立真實完整消毒登記,定時進行嚴格規范消毒,保持工作場所整潔衛生。三要嚴格落實“四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制。對銷售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類藥品”銷售流向進行實名登記,包括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居住住址、聯系電話、購買藥品等詳細信息,并建立臺賬進行如實記錄,做到藥品銷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四要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對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尤其是“四類藥品”銷售,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后方可銷售,執業藥師不在崗或無法開展遠程審方的,不得銷售上述藥品。

下一步,省藥品監管局將不定期進行暗訪、抽查,對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并曝光;對違規銷售“四類藥品”等行為的,一律依法暫停營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標簽: 嚴格落實 各項措施 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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