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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惠民政策不該一再被打折扣 優惠政策真正惠及基層

時間:2020-10-27 13:56:52    來源:中工網    

國務院督查組近日發現,多地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在轉供電環節存在截留降電價政策紅利、隨意調高電價標準等問題。

今年以來,國家陸續推出一系列降電價措施,然而一些地方、一些機構在向終端用戶多級轉供過程中層層加價,收費不透明甚至搭車亂收費,令國家降電價優惠政策紅利被蠶食。督查組抽查結果顯示,約八成轉供電主體未執行降低工商業電價5%、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等政策。

電費加價通常手法就兩種:擅自變更價格,以及虛標用電量加收電費。一些地方還存在用電搭車亂收費的情況,比如一些物業公司把本應由自己承擔的設備管理費、公攤能耗費、空調費、消防泵房費等,一股腦塞進電費。

要讓優惠政策暖到人心,電費收得透明,不能全指望轉供企業自覺,也不能全靠終端用戶都當明白人,更不能把籌碼壓在一次次的督導上,關鍵還是要有常態化的監管機制。比如,要明確責任主體,把監管的觸角延伸到細枝末節。監管真正跑起來,電價不降反升這類奇葩事自然會減少可操作的空間。比如,是否可以嘗試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直達,以避免層層下撥過程中的“跑冒滴漏”。

以往,電力部門往往基于管理成本考慮,同時為方便抄表、維修等工作,而實行轉供電。隨著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高,管理的用工強度已降低不少,數字技術為也用電直供提供了方便。那么,有些老辦法是否可以改一改?

一方面,轉供電主體多收取的費用應及時退還。另一方面,要讓侵占優惠政策紅利的單位、個人付出必要的代價,只有吃些苦頭,才能長點記性,進而實現糾偏。

據國家發改委估算,我國約1.2億戶市場主體中,僅有約4800萬戶直接供電,其余都是轉供電用戶。這對相關部門的治理能力和方式顯然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期待有關部門能夠盡早解決問題,保證優惠政策真正惠及基層。

標簽: 電價惠民 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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