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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藥監局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

時間:2018-01-16 11:26:18    來源:千龍網    

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公告》(2017年第20期)。

公告顯示,近期,北京市食藥監局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組織抽檢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方便食品、餅干、餐飲食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食用農產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速凍食品、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糕點等18類食品47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73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據了解,不合格樣品有標稱北京康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北京天超倉儲超市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十分公司經營的快熟燕麥片,霉菌檢出值為170cfu/g,標準值規定為不大于50 cfu/g;

標稱北京博一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農副產品市場余秀芳食品經營部經營的板栗餅(被抽樣產品涉嫌假冒),霉菌檢出值為210 CFU/g,標準值規定為不大于150 CFU/g,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2×104 CFU/g,1.4×104 CFU/g,7900 CFU/g,1400 CFU/g,2.4×104 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 CFU/g的要求;

標稱北京福元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農副產品市場余秀芳食品經營部經營的蒸面包(菠蘿味)(被抽樣產品涉嫌假冒),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8600 CFU/g,5.6×104 CFU/g,4.1×104 CFU/g,2.6×104 CFU/g,1.1×104 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 CFU/g的要求;

標稱北京發發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北京市海淀區清河鎮農副產品市場余秀芳食品經營部經營的紅豆肉松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為1.8,標準值規定為不大于1,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出值為0.678 g/kg,標準值規定為不大于0.5 g/kg。

據悉,對于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藥監局已組織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此外,北京市食藥監局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產品時,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資料顯示,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見的真菌,霉菌超標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由于產品存儲、運輸條件控制不當引起霉菌滋生,導致流通環節抽取的樣品不合格。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產品受到了來自原料、包材、人員、設備等方面的污染;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防腐劑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質和營養價值為目的的食品添加劑,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長繁殖,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從而延長保質期。按照標準規定的范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妒称钒踩珖覙藴适称诽砑觿┦褂脴藴省?GB2760-2014)中規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最大使用量為0.5g/kg。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完)

標簽: 批次 北京市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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