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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食品領域成網售食品安全案件高發區 消費者又該如何防范?

時間:2020-12-02 11:50:41    來源:北京日報    

很多人喜歡網購進口食品,認為其性價比高,質量可靠。但事實真的如此嗎?在司法實踐中,進口食品領域是網售食品安全案件的高發區。那么,網購進口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突出的法律問題?消費者又該如何防范?

無檢驗檢疫合格證的進口奶粉能買嗎?

新手媽媽米女士對進口奶粉情有獨鐘,經過精挑細選,她在一家網店購買了3罐日本某品牌嬰幼兒奶粉。涉案產品的詳情頁面顯示,奶粉產地為日本,適用人群為0至1歲。收到奶粉后,米女士又查詢了該產品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信息,在“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中未查到所購買奶粉的生產企業,甚至產地國都不在名單之列。米女士慌了,要求網店提供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產品檢驗檢疫衛生證書等,均遭到拒絕,店鋪明確表示“奶粉肯定沒問題,但是你要的這些材料一個也沒有。”于是,米女士將該網店訴至法院。

法官釋疑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店鋪作為經營者必須要保證食品來源的安全。上述涉案產品是奶粉,依據《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乳制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乳制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乳制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乳制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本案中,店鋪通過網絡銷售的涉案進口奶粉不是我國目前準入的食品,并且該店鋪也無法提供進口貨物的相關報關單據、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進口食品所應具備的資料,所以法院認定涉案奶粉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在審判實踐中,網絡售賣進口食品領域最突出的問題就是沒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具體包括報關單據、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

現階段,我國食品的進口流程主要是以下四步:

第一步是備案和注冊。海關總署對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注冊制度,出口商、代理商應當根據真實的企業備案信息向海關總署備案。因此,消費者購買進口食品、化妝品時,可以通過進出口商備案系統或者是海關總署官網查詢。

第二步是報關、報檢。在政府機構合并后,報關和報檢同時進行,進口食品的進口商或者代理人應當帶著四類材料統一申報:一是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必要的憑證;二是批準文件;三是輸出國家(地區)官方檢疫(衛生)證書;四是針對首次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提供進口食品標簽樣張和翻譯件。海關對進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報檢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受理報檢,簽發報關單。

第三步是入監管倉。進口食品在取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前,應當存放在海關指定或者認可的場所,未經海關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第四步是查驗、抽檢。進口食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由海關出具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準予銷售、使用。如果產品經檢驗檢疫不合格,海關會出具不合格證明。

對于食品進口流程,不僅進口商、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要嚴格把握,店鋪經營者要對進口商、出口代理商的資質與合格證明材料逐一審核查驗,而且消費者也要盡量規避相關風險,起碼在購買進口食品的時候,知道要查看進口食品的報關單、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并且有查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進口商、代理商備案信息的意識。

標簽: 進口食品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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