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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求子”涂鴉爬上滑梯圓頂 公園:只能勸不能罰

時間:2018-10-23 08:50:18    來源:長江日報    

“重金求子”涂鴉爬上解放公園滑梯圓頂

園方:無執(zhí)法權,只能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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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公園內的兒童滑梯圓頂布滿涂鴉 長江日報記者姚傳龍 攝

長江日報訊(記者姚傳龍)武漢江岸區(qū)解放公園內設置有一座專供兒童玩耍的黃色圓頂滑梯,22日,黃色圓頂卻被一片“烏云”遮住——解放公園工作人員專門用灰色涂料涂在黃色圓頂內側,遮蓋圓頂上被人書寫的一些少兒不宜的文字。

市民提供的現(xiàn)場照片中,黃色圓頂被人用黑色記號筆寫上“重金求子”等字樣。此處為兒童游樂區(qū),不少家長帶著孩子前來游玩。

10月22日,長江日報記者來到事發(fā)滑梯,此時滑梯上的黑色記號筆涂鴉已經(jīng)被灰色涂料完全遮蓋,事發(fā)滑梯上寫有“嚴禁成人玩耍”的字樣。原本黃色的圓頂就像遮上了一片烏云。

解放公園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此前黃色圓頂上確實被人為涂鴉,接到問題反映后,工作人員進行了涂料遮蓋。“初步判斷,這些字是成人書寫”。

“圓頂上被人惡意涂寫后,我們加強安保人員的巡邏、勸說。”工作人員坦言,在現(xiàn)場,即使見到了涂鴉人,安保人員也只能勸說,沒有執(zhí)法權無法開出罰單。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何龍律師表示,根據(jù)《治安處罰法》,盜竊、損毀路面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之所以會發(fā)生,和很多人的文明意識有很大關系。有人認為,公共場所是‘公共的’,毀壞了也不影響誰,沒人會指責你,因而形成了一種自以為是的無意識狀態(tài)。”何龍建議,對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法律有相應處罰規(guī)定,公安機關應該嚴格執(zhí)法,提高違法成本。

標簽: 求子 圓頂 滑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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