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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青島人的公積金將有這些大變化

時間:2018-04-28 11:35:50    來源:青島新聞網    

住房公積金作為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一直備受市民的關注。4月3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公積金三項惠民政策,進一步加大政策惠民力度。針對此次青島市公積金做出的政策調整,青島新聞網記者采訪了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處處長馮燕。

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港澳臺同胞也可繳納住房公積金

此次落地的住房公積金新政之一是“在青就業的港澳臺同胞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馮處長表示,為推動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能同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為港澳臺同胞在內地(大陸)就業、生活提供便利,促進港澳臺同胞更好地融入內地(大陸)的經濟社會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為貫徹落實《意見》有關要求,自2018年5月7日起,與青島市用人單位形成勞動(聘用)關系的港澳臺同胞,在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等均按照本市現行規定執行。

此外,在內地(大陸)跨城市就業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并返回港澳臺的,也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發生實際租房行為最高可以提3萬公積金幫助職工實現“住有所居”

此次落地的公積金新政策中,“調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一項變動較大。此前的政策是職工提供無房證明每人每年可以提6000元,本次政策調整將這部分提取額度由6000元提高到8400元,并在此基礎上,還為發生實際租房行為的職工提供更大的提取支持,即職工若可以提供無房證明、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房租發票原件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公積金的租房提取額度上限每年可以達到3萬元。

“此次新政的實施加大了對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政策扶持力度,是落實‘租購并舉’目標的具體體現。”馮處長介紹說,“此次新政將更進一步的扶持發生實際租房行為的職工,在職工提供實際租房所產生的證明、發票等文件后,夫妻雙方公積金的租房提取額度上限每年可以達到3萬元,是真正的幫助職工實現‘住有所居’。”

自由職業者繳存門檻降低繳存業務可直接網上辦理

除以上兩項外,2018年7月1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自由職業者繳存予以規范。馮處長表示,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幾年前就已經開展實施,但由于不屬于強制性繳納,因此各地政策都略有不同。2017年山東省出臺了相關文件,青島市就在此基礎上做出了相應的政策調整,進一步規范自由職業者的繳存條件。

“首先取消了戶籍的限制,其次是繳存門檻也有所下降。”馮處長介紹到,“為給辦事群眾提供更多便利,此次政策調整后,自由職業者繳存將全面推行網上辦理,無需再到業務大廳辦理繳存手續。”

據了解,在青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港澳臺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提取,以及職工租賃本市住房提取等業務的具體辦事指南將于近期在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發布。 (記者 李倍)

標簽: 青島人 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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