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解讀 > 正文

光伏壓延玻璃項目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 但要建立產能風險預警機制

時間:2021-08-18 17:28:46    來源:中國能源報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指出,為有利于保障光伏新能源發展,促進我國能源結構調整,對光伏玻璃產能置換實行差別化政策,光伏壓延玻璃項目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但要建立產能風險預警機制。

工業和信息化部在針對《實施辦法》的官方解讀中指出,在當前碳達峰、碳中和大背景下,考慮光伏產業發展需要,以及玻璃產能情況,工信部預計,到2025年,我國光伏壓延玻璃將出現較大缺口,光伏玻璃產能的結構性短缺問題已經顯現。

因此,綜合考慮,為有利于保障光伏新能源發展,促進我國能源結構調整,《實施辦法》對光伏玻璃產能置換實行差別化政策,新上光伏玻璃項目不再要求產能置換,但要建立產能風險預警機制,新建項目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委托全國性的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召開聽證會,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技術先進性、能耗水平、環保水平等,并公告項目信息,項目建成投產后企業履行承諾不生產建筑玻璃。

據悉,此次《實施辦法》是對2017年版《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修訂和完善。經過三年實施,原《辦法》的部分內容已與新階段新要求不相適應,部分操作程序相對籠統。同時,此次《實施辦法》針對三年實踐中積累的部分有益做法進行了吸收完善到,有利于更好地鞏固去產能成果。(記者 姚金楠)

標簽: 工信部 光伏壓延玻璃 光伏玻璃 產能置換

最近更新

凡本網注明“XXX(非現代青年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