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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點提示分清“琳瑯滿目”的培訓課程和“跑路”的培訓機構

時間:2021-07-13 17:12:12    來源:中國消費者網    

正值暑期,家長們可能正忙著為孩子報各種輔導班、補習班,但是面對“琳瑯滿目”的培訓課程和“跑路”的培訓機構,家長們總是“犯難”。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舟山市教育局就校外培訓向廣大市民發出消費提示。

相關資質須查看。舟山市消保委發布的消費提示中所指校外培訓機構是指為中小學生提供校外文化學科類教育培訓服務的機構。消費者在選擇該類機構時,應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收費內容搞明白。依照相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明碼標價,在辦學場所公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退費辦法等內容。消費者應認真閱讀公示內容,做到相關內容都了然于心,如有疑問及時向機構提出,要求解答。

宣傳內容別輕信。對于校外培訓機構宣傳的教師資質、執業履歷等內容,消費者可以要求提供教師相關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等以印證其宣傳內容(根據相關規定機構授課老師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對于營銷人員在咨詢過程中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應當理性判斷。

教培合同必簽訂。建議消費者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該合同為格式條款合同,教培服務過程中雙方權利義務,培訓項目、內容和質量標準,培訓期限和時間安排,收費項目、收費時段以及退費規則、違約責任等內容都有涉及,簽訂合同前應詳細了解各條款約定內容(特別是退費規則、退費比率),簽訂合同時要警惕各種優惠陷阱。

繳費金額勿過高。校外培訓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培訓費用,根據相關規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消費者也要盡量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不建議申請貸款支付培訓費。

維權證據要留好。消費者繳費時應索要與校外培訓機構名稱相一致的稅務發票,要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憑據、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如遇侵權,要及時收集好證據,與機構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撥打12345投訴,或者通過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等方式維權。(記者鄭鐵峰)

標簽: 輔導班 補習班 培訓課程 校外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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