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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機制 今年城鎮化舉措事關你的生活!

時間:2021-04-13 20:12:10    來源:經濟參考報    

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從落戶、教育、就業、住房、土地、交通、城市建設等多個方面給出了明確的工作安排。

《任務》指出,協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

堅持存量優先原則,推動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便捷落戶。

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

實行積分落戶政策的城市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

城市落戶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戶口落戶。

推動具備條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內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計互認。

教育

鼓勵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擴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優化事業編制調配、增加教師編制數量。

支持有條件地區將未落戶常住人口納入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范圍。

高質量推進補貼性培訓,完成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確定的5000萬人次目標。

擴大職業院校面向農業轉移人口的招生規模。

就業

促進人才入鄉就業創業。

鼓勵各地制定人才加入鄉村制度細則,允許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并享有相關權益,探索以投資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吸收人才入鄉。

建立科研人員入鄉兼職和離崗創業制度,探索其在涉農企業技術入股、兼職兼薪機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

住房

著力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加快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合理調控租金水平。

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農業轉移人口、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住房問題。

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支持將非住宅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土地

深化改革農村土地制度。

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出臺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指導意見。

推動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轉、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審批、監管等制度。

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采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

城鎮建設用地方面,全面推行增量投放與存量盤活利用相掛鉤。

適當擴大住宅用地供應比例,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藍綠生態空間。

探索推行混合產業用地供給、分層開發、立體開發和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開發(TOD)等模式。

嚴格限制建設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嚴禁建設“丑陋建筑”。

城市更新

在老城區推進以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三區一村”改造為主要內容的城市更新行動。

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2021年新開工改造5.3萬個,有條件的可同步開展建筑節能改造。

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經濟發展優勢地區,探索老舊廠區和大型老舊街區改造。

因地制宜將一批城中村改造為城市社區或其他空間。

除和我們息息相關的具體措施外,我國還將進一步推進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設。

健全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機制

制定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

實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

研究編制長江中游、北部灣、關中平原等跨省區城市群實施方案,有序引導省內城市群發展。

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

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編制實施發展規劃,支持其他有條件中心城市在省級政府指導下牽頭編制都市圈發展規劃。

加快規劃建設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城市群城際鐵路,支持其他有條件城市群合理規劃建設城際軌道交通。

優化綜合交通樞紐布局,建設一體化綜合客運樞紐和銜接高效的綜合貨運樞紐,促進各類交通方式無縫接駁、便捷換乘。推廣交通“一卡通”、二維碼“一碼暢行”。

標簽: 城市群一體 城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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