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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大股東被帶上“緊箍咒”有效遏制亂象

時間:2021-06-18 13:58:25    來源:周到    

銀行大股東的監管細則來了!今天,銀保監會就《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辦法》作為專門針對大股東行為的監管規定,提出6項“嚴禁”、19項“不得”行為、13項責任義務等,比如嚴禁隱藏實際控制人;嚴禁濫用股東權利;嚴禁不當干預;嚴禁與銀行保險機構進行不當關聯交易;嚴禁混淆持牌與非持牌金融機構之間的產品和服務等。《辦法》還明確股權質押比例超過50%的大股東不得行使表決權,禁止銀行保險機構購買大股東非公開發行的債券等。

這幾年,銀行大股東以權謀私的問題日漸突出,特別是中小銀行,一些大股東非法獲取銀行股權,使用不正當手段操縱銀行經營,之前就發生過司機和保姆居然是大股東的荒唐事。還有去年破產的包商銀行,就是因為大股東違規占用大量資金,無法按時償還,成為銀行的壞賬,誘發破產。

這下《監管辦法》的出臺強化了對大股東的穿透式管理,規范了股東行為,可以有效遏制這些亂象,讓銀行的治理更完善,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發生。晨報君為監管的及時出手叫好。

標簽: 銀行 大股東 緊箍咒 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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