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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權糾紛案:12歲兒子為改回母姓起訴父親 法院判了

時間:2021-03-01 10:27:07    來源:中國青年網    

向某云與鄭某婚后于2008年3月生育一子,取名向某某。2011年10月,兩人協議離婚,約定兒子小向由母親鄭某監護撫養,鄭某在向某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小向名字變更為母姓。2018年12月,向某云將小向的名字改回“向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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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2014年9月至2020年7月間,原告小向一直使用“鄭某某”的名字參與多種校外培訓,并參加數學、征文、美術、主持、拉丁舞等方面的國內、國際比賽,獲獎30余次。訴訟前,原告小向被多個組織其參賽的培訓機構書面告知,由于其姓名由“鄭某某”變更為“向某某”,可能導致其以往的獎項和成績無法被識別,不能繼續參加相關更高層次的比賽,不能繼續參與教育宣傳片的拍攝和出版等。名字的更改對小向的學習及成長產生了極大阻礙,也給其心理造成巨大困擾。

2020年8月,在多次與父親向某云溝通無果后,小向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原告小向本人充分表達了自己要求使用“鄭某某”這一姓名的強烈愿望。近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姓名權糾紛案,判決被告向某云于判決生效后七日內配合原告小向將姓名變更為鄭某某。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小向從小學到中學,在長達7年的時間里,生活和學習都是使用“鄭某某”這一姓名,小向這7年間在學業和藝術修養等各方面均有所成,該姓名既已為親友、老師、同學所熟知,已經成為其人格標志,已成為其穩定的生活、學習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繼續使用該姓名,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成長,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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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姓名權糾紛 起訴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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