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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子女監護人是誰?監護人有哪些權利與義務?

時間:2023-05-16 08:27:57    來源:大西洋網    

離婚子女監護人是誰

離婚子女監護人是依舊是其父母。找法網提醒您,離婚后父母一方只是喪失的撫養權,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受父母之間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除非父母死亡或者有傷害子女行為,導致監護權喪失的,否則父母就一直是子女的監護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監護人有哪些權利

1.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

2.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行為和民事訴訟活動;

4.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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